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时间:2012-05-14信息来源:江苏法制报作者:

 江苏法制报记者 郑 弋 江苏法制报通讯员 程铁民 贾春萍 汤 云

  送上一束康乃馨,说一声“妈妈,我爱你”。5月13日是西方的母亲节。当天,在洪泽县社区矫正教育服务中心,26位母亲接过了鲜花将曾经失足的孩子拥入怀中,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

  “妈妈,对不起!我祝妈妈节日快乐。”

  “妈,儿子以前没听您的话,走了弯路,对不起您。今天,我祝妈妈节日快乐。”在这个特别的日子、特别的场所,处处涌动着特别的亲情,社区服刑人员小张(化名)的一句表白,让妈妈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眼泪夺眶而出:“孩子,妈妈也爱你!妈妈盼望着你能够早日回头……”“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作我自己……”大厅里适时响起了欧阳菲菲《感恩的心》。此情此景,令现场的每一个人都不禁潸然泪下。

  近年来,洪泽县司法局积极利用节庆的特殊时节、特殊场景、特殊对象、特殊内容,组织特殊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让特殊人群在感受人文关爱的同时,增强悔过自新、重塑未来的信心。母亲节前夕,洪泽县司法局积极与检察院联手,决定组织开展此次以“温情"5・13",共拯浪子归”为主题的教育矫治活动,将传统道德教育融入特殊人群教育矫治之中。在当天的活动现场,他们向大家介绍社区矫正工作和新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报社区服刑人员的表现,组织女律师、女干警与社区服刑人员促膝交谈,开展面对面的教育矫治。

  “看到儿子变好了,我天天都过母亲节!”

  “妈妈,您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学习、改掉恶习。”看到记者看着自己给妈妈写的节日贺卡,19岁的小刘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告诉记者,一年前,自己不慎结交一些不良青少年,经常出没娱乐场所,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入矫后,县司法局会同检察院、教育局特意安排他进入一所中学读书,妈妈也多次从两百里外赶来探望。司法干警的耐心挽救,亲人们的不离不弃,促使小刘重新开始新的人生。小刘告诉记者,由于家住洪泽湖西岸,妈妈不能前来参加此次活动,无法面对面地向母亲表白。虽然刚刚给妈妈打过电话,但他还是想再给妈妈写张贺卡,向妈妈表达心中的爱和自己改过自新的决心。

  在活动现场,20岁大男孩小肖(化名)紧握着妈妈的手许久不肯放下。他因聚众斗殴被判入矫。时值高考前夕,小肖的学习成绩又很好,司法局和检察机关经过沟通,最终通过特殊的保护措施,帮助他如愿走进大学读书。眼看儿子一天天地转变,肖妈妈原本苦涩的心逐渐露出了甜美的微笑。她开心地告诉记者:“看到儿子变好了,自己天天都像在过节。”

  “我要当个好母亲,和睦幸福一家人。”

  一位从南京专程赶来参加活动的母亲,看到原本淘气的孩子日渐成熟,心中很是感激。她说,儿子从小就很淘气,对父母的话从来不听。儿子出事后,父母更着急了。每逢县里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她都会尽可能赶来,希望能用母爱感化儿子。

  社区服刑人员小陈向妈妈真情表白:“以前我很浑爸爸早逝,我却很少替妈着想。被带上警车的一刹那,您那张脸永远刻在我的心里。在狱中,您每年都去探视。看到您原本乌黑的头发因我而逐渐花白,我十分难受,我决不能再破罐破摔。我不能再让您牵挂,我要用实际行动让您宽心。”

  据了解,在此次活动中,除了26对母子外,还有全县的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她们既是罪犯也是母亲,这样的活动对她们感触更深。她们纷纷表示:“失足对不起子女和家庭。当个好母亲,才能和睦幸福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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