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蓬安县罗家司法所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2-05-14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联合印发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蓬安县罗家司法所及时组织了全所干警职工学习了该《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

该所社区矫正工作注重基础性建设,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一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确保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到位。二是与辖区派出所建立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交接、监管、教育和衔接制度,形成了“联矫共抓”。三是联合矫正人员的村委会和志愿者、监护人,形成对矫正人员的监管、帮教和服务网络。四是按社区矫正工作要求规范台帐、档案、法律文书等的管理。五是认真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工作就业、家庭生活、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

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性建设,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有效地预防了犯罪,减少了危害社会和谐的不安定因素,解除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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