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进一步加强“平安巨龙”建设,积极推进“法治巨龙”建设进程,蓬安县司法局巨龙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落实三项措施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
一是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定期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消除纠纷隐患。
二是坚持“签字送调、专人专案”,确保调解成功率。为提高村(社区)级调委会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处理能力,凡是需要交由巨龙司法所调解的矛盾纠纷,必须由村(社区)调解主任签字后移送巨龙司法所,并在适当时机进行公布,且在巨龙司法所调解时必须有第一次参与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参与本案观摩,以进一步提高他们调解的能力水平。对这类矛盾纠纷,乡镇调委会将指定专人负责,一包到底,做到“专人专案”。
三是坚持“主动介入、应调尽调”,确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工作人员积极主动介入疏导与调处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分析研究,找准矛盾纠纷的切入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确保不发生矛盾激化案件。
巨龙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以来,共调处一般纠纷15件,疑难纠纷纠纷6件,调处成功21件,基本实现了“应调尽调”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