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北海司法所提出了社区矫正工作“三个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
一是采取由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居民小组、监护人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机制,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配合,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
二是推行家访制度,司法所定期不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并根据其各方面情况,针对性地教育管理,落实矫正措施;
三是落实社会服务机制,通过公益劳动使其转化思想,端正态度,达到教育管理和顺利回归社会的目的。
日前,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和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对北海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2012年上半年度的检察考察。期间,检察考察组成员认真听取了社区矫正帮教人员关于监督管理情况的汇报,以及社区矫正人员接受教育矫正工作生活情况的自述,并就如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预防脱漏管以及公益劳动的开展等情况进行了交流,效果良好。北海司法所将进一步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继续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为辖区安定稳定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