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黎塘监狱捐款给刑满人员带回家

时间:2012-05-23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近日,广西黎塘监狱三监区为一名家庭生活困难、当天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举行了一场特殊募捐活动。

5月18日,当天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玉某,今年66岁,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由于刑期较长,妻子已于早年去世,唯一的儿子外出打工,对他一直不理不睬,只有远嫁湖南的妹妹偶有寄来少许零用钱,家中原有的唯一一间瓦房因火灾已不复存在。眼看经过多年的改造即将获得新生,可是一想起回家后自己年迈体弱、居无定所、生活无依无靠,玉某就老泪纵横。百般无奈之下,他请人代书向监区领导递交了一份申请书,希望监区特批其带两床棉被和一床纹帐回家。

面对这份特殊的申请书,监区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商议,监区决定在满足玉某要求的同时,发动监区民警和部分服刑人员为玉某举行募捐活动,以解其燃眉之急,让他燃起重新生活之火,同时,也可以给监区服刑人员上一堂别具意义的教育课。

在捐款仪式上,监区政治教导员黄启文感慨地说:谁都有困难的时候。一人有难众人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改造人的灵魂更需要解决其实际问题,思想改造好了要体现在具体行动上。爱心无条件,有爱就有明天!

经过动员,监区领导带头捐款,监区民警和部分服刑人员积极响应,你10元,我20,他50,经统计,当天共募集得捐款6003.6元,并中午12时,在玉某走出监区大门的前一刻,在众人的见证之下,由监区长将捐款交到玉某手上。监区领导还及时与玉某原籍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为其落实刑释人员有关政策。

站在主席台上,玉某动情地说,监狱不但让我思想上再生,而且也让我生活上再生,我将在有生之年,做一名守法公民,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报答监狱警官的再生之恩!

作者单位:广西区黎塘监狱三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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