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监狱局域网接入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2-05-26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各投标人:
现对泉州监狱局域网接入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ZJL201203014)做如下补充: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修正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备注: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以联合体的哪一方(只可为其中一方)的条件作为综合评分的商务部分的评标依据。
(4)招标文件中列明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应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缺一不可。
二、取消资格证明要求提供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条款。
上述条款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给予同时修正,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泉州监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15959574402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伟军0595-2251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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