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周永康同志指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这就意味着监管工作将延伸到社会工作中去,监狱与地方对接工作就显得必要而且可行。文章从服刑人员的弱势地位,社会价值失范与颠覆,监狱教育改造与社会脱轨,社区矫正功能薄弱等四个方面关涉监地对接的困境,并从搭建信息技术平台,完善社会帮教体制,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建立科学施教体系,社区矫正功能健全提出监地对接策略及构想。
【关键词】:监狱管理 社区矫正刑罚执行 社会帮教 机制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把服刑人员改造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社会人,是监狱的根本职能和神圣使命。随着当今中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狱体制改革也顺应历史的潮流加快推进的步伐,各地区各层面都致力于兴利除弊,建立新型的监狱管理体制。通过监狱体制改革,将对中国监狱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逐步使监狱的职能重新回归到教育改造罪犯上。
一、监地对接问题的提出
(一)社会的巨大变革是开展监地对接研究的根本动力。在近代以来的历史上,中国过去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是没有前例的成功故事。而在当代世界,持续三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进步,特别是13亿人口明显改变了生活质量和精神面貌,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以解决温饱为目标的生存型社会,现在已经引入到以发展为目标的发展型社会,可以说是举世无双的奇迹,并且中国的发展也在改变着世界经济和政治的格局。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的经济社会、思想文化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各种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在不断的变化中激烈碰撞,我们处在一个急剧变革创新的时代这种变革体现在各个领域、所有时空。追求改变、追求创新已成为人们的普遍愿望和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人们的价值观念、发展理念在发生着颠覆性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比以往都快的频率在更替、在演变、在更为直白的表达。今天,人们比以往更加注重权利的维护,更加渴求公平正义,更加显现化的表达自己的诉求。极力崇尚人性解放、维权意识增强,这种诉求表现在各个层面,监狱无疑也是一个特殊的高发区域。然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中为我们提出了一个为理想生活而奋斗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一个具有统领意义的、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战略思想。那么,在监狱层面我们应如何顺利跨过社会转型变革时期所特有的动荡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的鸿沟?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监狱的表述上有了新的变化,着重提出“刑罚执行”概念,在理念上使监狱真正回归到了法律属性的层面。和谐社会,最基本的要求是稳定的社会秩序,而监狱正是通过对罪犯的监禁与改造达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功效。在经济日新月异的今天,犯罪问题日渐严重,而在惩罚与打击犯罪的刑事司法程序中,监管改造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其他任何机关无法替代的,不可缺少的。赋予当代中国监狱人以神圣使命,让我们曾经一度的不为关注,渐渐的走进社会的大视野,让我们的作用发挥更加明确,更显重要意义。
服刑人员在回归社会后,既要面临重新融入正经历变革的社会这一难题,又要表达作为归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诉求,他们在新生之路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一路充满泥泞。这时,监狱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归正人员的“铺路”工作,扮演监狱与社会之间的桥梁角色显得尤为重要。监地对接的成效如何不仅能从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监狱体制改革的进程,也能从侧面反映社会变革的进程。
(二)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是监地对接研究的思想基础。2008年,周永康同志在中央政法委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的首要标准,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通过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强化心理矫治,提高教育质量,真正使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形势任务下,党的方针政策在监狱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监狱工作的指导原则和努力方向,体现了监狱的本质属性和功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首要标准”突出体现了我国监狱工作的主要职能和基本任务,它是由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宪法的宗旨、原则所决定的。时代发展到现在,服刑人员触犯《刑法》,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有理由也有义务和责任对他们进行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应当为他们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作出我们特有的努力,用实际行动体现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三)实现监狱与社会的无缝对接,帮助归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是监地对接研究的根本目的。监狱的根本职能是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然而,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是一个需要整合各方面力量资源才能实现的系统工程。周永康同志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现期,罪犯和劳教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纷繁复杂,对他们做好教育改造工作,既是监狱劳教机关的专门职责,也是政法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要纳入社会矛。把改造人放在监狱工作的第一位,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本质特性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整体部署中,统筹谋划和推进。监狱机关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握时代特征,突出时代特点,要跳出监狱看监狱,把教育改造工作延伸到监狱之外的社会,延伸到服刑人员释放之后,重视他们回归社会之后的工作生活,在监狱的权限范围之内,尽可能的实现监狱与社会的无缝对接,帮助归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二、监狱与地方对接的现状
一是刑释人员的接茬帮教存在脱节现象。从现实工作情况看,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尤其是外省籍刑释人员,在刑释当天无人到出监分监狱接回,有些刑释人员甚至不按规定到当地司法部门报到,导致监地对接脱节,致使一些刑释人员处于脱管状态,容易走上重新违法犯罪道路,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二是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尚未做到“百分之百”对接。按照省司法厅与各地市司法部门签订的监地衔接工作协议,对于确立的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必须做到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帮。省厅对此也有考核,但从实际开展情况来看,还未能百分之百落实文件精神,尤其是外省籍的重点帮教对象,由于路途遥远的不便性,衔接工作存在严重不足。目前除江西省外,其他省份基本上无人来接。
三是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的确立和帮教工作缺乏明确的政策依据。中办发【2010】5号文件规定:对“三无犯”、“三假犯”、危安犯、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高的罪犯应列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但对于一些不认罪服法、涉诉涉法的上访人员,与地方、监狱有矛盾的人员却没有明文规定,这部分刑释人员往往在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评估时不一定很高,按规定不能列为安置帮教重点对象,但如果这些人带着矛盾、情绪甚至是对社会的不满、仇视走上社会,必然会给社会的稳定带来影响,即使监狱将此类人员列为重点对象,但有效化解矛盾还须多部门协调配合,缺乏一套完善的协调机制。
四是司法文书传递滞后,影响监地衔接工作的质量。按照规定,服刑人员刑释前一个月,监狱机关应将有关司法文书寄发至相关部门,但许多服刑人员接到法院减刑裁定时余刑已不足一个月,尤其是裁定假释的服刑人员,收到法院裁定后一至二天就离监,监狱无法提前寄发材料,导致司法文书滞后于刑释人员、假释人员的报到,给相关工作落实带来被动。
五是监狱与地方司法局的沟通联系、信息互动不够顺畅。监地衔接工作需要监狱与地方司法局紧密联系相互理解、配合,实现共同帮教、信息互通。但从目前情况看,这种联系还不够密切,信息互通渠道单一,不够顺畅,信息化建设的滞后影响了监地衔接工作的有效落实。
六是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工作不够快捷、准确。在对服刑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上,过多依赖公安部门的配合,监狱、司法行政部门缺乏主动性,导致许多核查工作信息滞后,甚至不了了之,服刑人员身份不明、地址不清、情况不符的现象时有发生。
七是人员、经费、保障不足影响了监地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地方司法局编制不足、人手紧张,尤其是司法所,往往只有一名所长,1至2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专职不专,还要兼顾乡镇(街道)其他工作,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监地衔接,司法所建设滞后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司法行政经费不足,财政保障不到位,没有专项经费用于监地衔接,影响了其效能的发挥。
三、监狱与地方对接的困境以及原因
(一)服刑人?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对于企业每安置一名此类刑释解教人员且工作??工作经费,从而充分调动了社会企业参与??我们提出另一个构想:有条件的省市是否也可??由设施矫正和非设施矫正两个系统组成。设施??善导会等民间组织、社区民众和志愿者实??时通知善导会,善导会马上派人来监狱,帮助??正计划,并且在该囚犯服刑的全过程中实行定??参加社会工作、假释和释放后,惩教署安排中途宿舍,进行释后监管和帮助;善导会也会为??困难期,直到他获得工作,找到住处,按时领??,更生人士不管释放后经过多少年,只要有困??种帮助和服务。
(二)建立科学科学施教体系。监狱的首要标准,??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对监狱工作??员的犯罪本身,而要立足对服刑人员教育和改??通过创新,突出教育的效果,把违法犯罪人员??教育形式,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措施,为le="text-indent:2em;"> 第一,课程设置是科学施教体系的核心,所有的??为科学施教成败的关键。课程的设置应该??员实际相结合,利用监狱的有效资源,使监狱??员人生的一种经历,让服刑人员能够在新生后??的努力与付出解决最基本的生存与生活问??一是体现政治性;二是实用性;三是普及性。??修课和兴趣课。必修课是为了服刑人员具备基??障其最根本的合法社会行为。所以必修课??划、职业技术、劳动就业、社会实训、文化辅??存问题,所以的课程的设置倾向于人最基本的??修课基础上,提升服刑人员自身修养、外??业、工商管理、人及交往、中西文化、生活优??是基于服刑人员生活质量的提高,文化修养的le="text-indent:2em;"> 兴趣课程则要根据监狱的实际需要、监狱自??兴趣课程的重要指标也是建立在必修课、选修??础上,还是要围绕必修课与选修课,而不??必须考虑到服刑人员年龄、种族、文化、犯罪性质??设扫盲、小学、初中、高中课程以及自学考试课程,以满足不同文化层次的服刑人员的学习??大了他们在劳动改造过程中技能的培训以??,重在重构合理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济、朋友圈子、思想观念等问题再次走入歧??大环境下,提升民警素养是科学施教是关??别是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是监管为核心。“首要??量,有效率的教育,成为监狱亟待解决的问题??。可以不夸张地说,哪个监狱能够有一批??。
社会上的教学都是??合格的教师从学习到适应最少需要7年的??师是有极大难度的。首先,要加强民警的专业??比他人先行一步,意味着知识的系统化。学科??狱的民警学历构成,要进行知识的专业化??素养。相比专业素养,教学素养是成功进行一??模型、图表、实物、现代教学设施设备,以及??、实验、实作、讨论、案例分析、仿真或??点和重点,扎实教学基本功。形成从民警教师/p>
教师的专业性愈来愈强,因此,加强教师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就显得必要??越来越接近正规的学校教育,教育的成效以及??年引进专业教师的同时,同社会办学机构合作??育等方式,强化民警教师的职业资格和准??教师的要求,民警教师的待遇、晋升、职业发??
构筑民警学习愿?要以共同的愿景为动力。学习是民警提升自我的?,??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达到学以立??狱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种较为成熟的教学模式。诸如学分制、课程制都是?人员都必须参加必修课,以半年为周期,在合格?核力度,确保升降有序、平稳过渡,保证每?学时间的不统一性等特点,可采取课堂教学与自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动。二是创新学习??育,做到人人都有??之间主题交流活动,不断丰??教育、网络教??、体会和领悟社会发展,学会紧跟时??造与??;通过监狱组织的演讲比赛、知??强与??育网站,不断拓展服刑人员教育的深??正功能的健全。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设刚??,进出有制。社区矫正是与刑罚执行相辅?监禁刑的行刑方式,??执行的理念,确立以监??重对犯罪的报应转??以及犯罪人服刑完毕以??害性大小的原则,??会危害小,三个层??会学、监狱管理民??决。一种是在所有服刑??入社区矫正的专门??接分类,对社会危害性??中的犯罪人则采取??。逐步增大管制、??多的不需要监禁或??、感化、心理治疗、纠??之中。
加强对矫?家庭状况、性格特征、所犯罪行各不相同,因而?同的犯罪人群、犯罪??矫正对象分别进行个别??面的问题,确保社??批高素质的专业社??业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素??革的要求。提高社??推行专职社区矫正师制??从事法官、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的人士中遴选,并进行为期??方可录用;二是加强高校毕??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或从,介绍先进的矫正经验,加快矫正工作?法。
创造良好的社区矫正环??上培育正确的??的歧视;其次矫正工作者要??或其他亲友的??和智力支持;再次,要充分??为矫正人员安??交技能和适应现实生活??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在监?创新与发展的延伸。监狱与地方司法部门之间搭?为可能,使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过程可以监?,从过去狭隘的“小监管”变为社会的“大服务?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也是全社会所共同??定能够在为服刑人员的回归实践中发挥更加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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