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阿岗司法所“四法宝”助推社区矫正监管

时间:2012-05-28信息来源:曲靖日报作者:

曲靖日报讯 罗平县司法局阿岗司法所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为契机,认真落实省、市、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积极汇报、履职尽责、协调配合,探索改进社区矫正工作新型模式,加强对辖区内矫正对象的规范化、严格化、制度化管理,用活用强“四大法宝”,有效地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法宝一是司法e通。通过司法e通工作管理平台,整合人防和技防的各方面优势,建立以电子监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制度,切实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同时组织开展“电子三查”活动,做到每月一次电话走访、每周一次人机分离抽查、每天一次人工定位,对辖区内的矫正对象设置“电子围栏”,使用电子地图实时查阅社区矫正对象所在的地理位置,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设备使用情况及活动轨迹。人工落实矫正对象越界信息,防止误报错报现象发生,保证电子监管信息的公正权威。

法宝二是宽严相济。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完善奖惩措施。一方面,创新性地建立限时报到机制,将长期不入矫、不报到的矫正对象列为严管对象,适时下发限时报到通知书,限期30日之内报到,并告知不接受社区矫正的法律后果。下发限时报到通知书达到30日后,仍未到司法所报到办理手续的矫正对象,经司法所长同意后,上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由社区矫正科建议人民法院收监执行。另一方面,完善社区矫正奖励措施,将认罪态度良好、按时报到、服从管理的矫治对象列为宽管对象,有的放矢地进行奖励,并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适时提出减刑建议。

法宝三是分类矫治。建立健全“分类矫治”工作机制,结合不同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性格类型、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治教育。将法制观念淡薄、道德失范、心理失衡、好逸恶劳的矫正对象列为重点教育帮扶对象,重点对他们进行道德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

法宝四是矫正信息员。在重大政治活动等特殊时段,采取司法所长统筹全镇、各信息员分片包干的方式,及时掌握矫正对象动态,使监管到村、矫正到人,保障特殊时期的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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