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戒所基层民警执法风险是指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人民警察在对强戒人员实施教育矫治的过程中,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遭遇到的人身攻击、身体伤害、死亡或因执法过错受到纪律、法律、经济处罚等的可能性。
执法风险的存在,严重影响民警队伍的积极性,不仅侵犯民警的基本权利,也使单位工作受到影响。降低执法风险,保障民警权益已成为了强戒机关及有关部门应高度关注的问题。
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产生执法风险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民警自身的因素,也有管理对象的因素,还有各种外部环境的因素,归纳起来一般分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民警业务素质差,容易发生执法过错。尽管强戒工作民警中大专文化的已占了绝大部分,但部分民警文凭与水平的差距依然存在,执法水平不高的现实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劳教工作向强戒工作的转变,少数民警的业务素质跟不上,不了解强戒工作法规,不熟悉强戒工作规律,教育理念落实、矫治手段陈旧,不会做强戒人员的思想工作,遇到问题时常常束手无策,常常只能用打骂、体罚等简单、粗暴的手段进行管理教育,使得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从而引发一些执法问题。
二是民警执法思想不端正,导致执法不规范。个别民警没有树立公正、廉洁、依法、严格的执法思想,只简单地把自己当做执法者,对管教对象不关心、不过问,甚至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如随意给强戒人员加分、扣分,甚至打骂体罚强戒人员、为强戒人员私自传递违禁品等,这些行为一旦暴露就会受到政纪、法规处理,风险不可小视。
三是民警责任意识不强,容易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少数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在值带班过程中不认真负责,不按要求进行巡更,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存在很多侥幸心理,对强戒人员反应的问题不管不问,导致强戒人员发生打架、逃跑、复吸、甚至自杀或患疾病未及时发现救治而死亡等。
四是管教对象身体素质差,易发病死亡或导致民警职业暴露而引发执法风险。强戒人员因长期吸食毒品,导致身体素质大幅度下降,病情复杂、并发症多而重、反复发作易恶化,同时由于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多器官功能衰竭,临床症状表现较少,发现困难,加上他们经常隐瞒病情或者谎报病情,一旦合并其它临床疾病,病情发展迅速,猝死率极高,特别是夜间发生疾病猝死现象多,而很多民警又不具备医疗知识,如果民警稍微不注意,工作不细致,就容易出现工作失误,承担执法过错责任。
同时,HIV感染、乙肝、丙肝、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成为强戒人员的常见病、多发病,据某所统计,在2011年中,患结核病的就占4%,艾滋病的占10%,肝炎的占8.5%,心血管病占6%,这些病传染性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天天与他们在一起,发生职业暴露的风险很大,某劳教所医院的医护人员就因为长期接触这些人员、导致每年都有近10起的职业暴露,职业暴露成为了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最大的风险之一。
五是管教对象复杂化,管理难度大,导致执法风险的发生。随着形势的发展,强戒所管教对象的情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冰毒、麻古等一些新型毒品的出现,对吸毒人员身体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很多人经常产生幻觉,有的人甚至精神失常,性格暴躁易怒,行为过激,自控能力差,有自杀倾向和行为的人员多,比例大,管理难度大,个别戒员经常趁民警不注意吞食习艺产品、牙刷、牙膏皮等,极个别的在吞食异物被发现送医院经手术取出吞食的东西后,还会第二次、第三地吞食异物进行自伤自残。当民警对违规人员进行教育时往往受到强戒人员的反对,顶撞民警的事件就经常发生,甚至还有强戒人员动手打民警的现象发生。从某强戒所统计的数据看,该所在三年的时间中就先后发生了6起强戒人员动手打民警、用口咬民警的情况。民警普遍感到执法工作日益艰难,压力越来越大。
六是执法依据、程序的不完善,使民警执法工作左右为难。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又先后制定了强戒人员管理教育的相关规定,但很多规定并不完善,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左右为难,稍不注意就容易发生各种问题。如《禁毒法》对收治对象规定得过于宽泛,对60周岁以上的戒员、严重病患者、精神病患者、严重残疾患者等没有规定不予收治,使强戒所陷入两难境地;再如对违纪人员的处理上缺乏有效的强制措施,在实际执法工作中,部分强戒人员会不服从民警的管理,甚至采取自伤自残、暴力袭警等手段对抗民警的管理,而对强戒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理,除《禁毒法》有“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办法》有“可使用束缚椅(床)外,几乎没有其他强制性规定,同时对违纪人员的处理往往要等到一年后决定机关即公安机关的综合性、一次性的评估来确定,既不能及时兑现处罚,且最终又要由公安机关来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强戒人员的反改造气焰,使民警陷入被动执法的局面。
七是强戒人员家属不理解,经常性地侵扰民警。强戒工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有时还会遇到强戒人员家属的攻击。家属因手续不齐全未能接见时、在提出家中有事希望强戒人员回家看看而未获批准时、在希望将部分物品递交给强戒人员遭到民警拒绝时,有的便会对民警进行语言攻击,说一些难听的话、威胁的话,有个别的甚至还想动手殴打民警。特别是强戒人员身体很差,很容易生病死亡,当他们因病死亡时,其家属往往会纠集很多人到强戒所提出无理赔偿要求,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对民警进行谩骂、甚至人身攻击。
八是设施不完善,手段落后,易引发各种事故。目前各强戒场所都高度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各种防逃治逃的设施较好,但不管怎样的设施都有不完善的地方,存在着不同的漏洞,强戒人员很容易从这些漏洞中钻空子,发生事故。如某所一民警用房的窗户没安装防护栏,一名学员便利用这一漏洞从这窗户中跳楼自杀;还有某所戒员餐厅设在二楼,个别戒员便利用到餐厅就餐的机会,趁民警不注意从餐厅外没有防护栏的平台跳下自杀。受场所经济的限制,由于强戒人员的衣物和生活日用品不能全部实行配给制,有些还需要家里邮寄或接见带来,而目前并没有什么先进的检测方法或仪器来进行检查,检查时全靠民警的经验和感觉来进行判断是否夹带有毒品,而现在的毒品传递方法五花八门,防不胜防,这对防止毒品等违禁品的流入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民警稍一疏忽就会发生问题,这些事故的发生必然会追究民警的责任。
上述各种因素的存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各种不稳定的因素或安全事故,使民警在执法过程承担着较大的风险,民警心理也承担着较大的压力,很多基层民警都不愿意在基层工作,都希望能调到机关或不直接管理强戒人员的单位或岗位工作,造成民警思想的不稳定。因此降低风险,保障基层民警的合法权益就成为了各级强戒机关应高度重视的问题。
针对执法风险发生的原因,应从以下几方面来采取措施,降低执法风险的发生几率。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端正民警执法意识。要减少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事故发生的几率,降低执法风险的系数,最重要的就是要不断加强民警的思想教育,纠正民警在思想上的错误认识,提高民警的思想觉悟。首先要对民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执法检查、执法整顿等途径,帮助民警树立严格的执法意识、真诚的为民意识,增强法纪观念,剔除特权思想、纯粹的管理思想,消除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从而减少民警的违法违纪现象。其次要加强民警的责任意识教育,督促民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必须按规定进行巡查、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戒员的个别谈话教育,减少各种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从而减少民警的执法过错。
二是加大培训练兵力度,提升民警执法水平。民警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的质量,影响着场所的安全稳定,而培训和练兵是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在培训中要坚决克服走过场的现象,要特别注意培训练兵的效果,重在实用性上下功夫。第一,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要重点对民警进行《禁毒法》、《强戒隔离戒毒实施细则》等的培训,帮助民警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第二,要加强毒品知识及常见病知识的培训。要经常性地对民警开展毒品种类、毒品危害性、戒毒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能够将掌握的毒品知识向强戒人员讲解,帮助强戒人员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性,树立戒毒的信心。同时还要对民警开展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强戒人员常见病的症状及救治方法的培训,使民警对强戒人员的病情能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送医院救治,以减少因抢救不及时而引发的事故。第三,要注重加强教育矫治方法、技巧的培训。要经常组织民警学习强戒人员信息收集的方式、个别谈话的技巧、思想教育的方法、心理矫治的手段、程序等,使教育更有效果。第四,要强化处突训练。要经常性地组织民警对如何处理强戒人员打架、顶撞民警、自杀、突发疾病、绝食、外来人员冲击等开展训练,使每个同志熟练掌握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方法,提高处突的质量,将各种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三是完善法规制度,减轻民警执法压力。健全的制度可以使工作更规范、更科学,各相关部门应针对执法工作中各个环节上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使民警执法有据可循,尽量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执法过错行为,降低因随意执法带来的风险。主要应建立完善以下制度:首先,要完善强戒人员的收治制度,要对强戒人员的收治条件做出明确规定,哪些人员强戒所必须收,哪些人员强戒所不能收,特别是要明确规定对吞食异物未取出的人员、精神病患者、急性脱毒未满的人员、严重病患者、残疾人等强戒场所不应当收治,对收治关严格控制就可以减轻强戒机关的执法压力和事故发生的几率。其次,要完善强戒人员违纪处理制度,对强戒人员自伤自残、吞食异物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完不成任务的现象,特别是不服民警管教、甚至殴打民警等行为的处理要做出明确规定,既要规定处罚的种类,更要规定处罚的程度、处罚的时限,还要规定处罚的机关,建议将一般性的处罚权移交给强戒机关行使,这样可以使违纪行为能得到及时处理,使强戒人员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在所内能听管服教、不再违规违纪,尽可能地减少民警的风险。再次,完善重病及传染病强戒人员的处理制度。强戒人员身体差也会给民警带来较大的风险,因此对他们的处理也应该有完善的制度和措施。明确规定重病患者全部应办理所外就医,其亲属必须无条件接受,对不接受的应按遗弃罪等进行处罚,对比较重需要外出治疗的,全省应建立统一的专门的违法人员医院从而减轻民警带戒员外出就医的压力和很多医院不愿意接收违法人员就医的现状。同时在对HIV感染者的检测上,目前实行的是入所后由强戒所进行检测,往往需要一个多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知晓结果,这段时间实际是双盲管理,民警风险大,建议将这一工作移交给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刚抓获强戒人员后,就由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进行HIV的筛查,由公安机关直接将感染者送到HIV专管所或专管大队,能避免公安机关和强戒所的双盲管理,也便于公安机关掌握情况,对大家都是很有好处的。第四,完善民警管理的相关制度。对民警执法思想教育、执法行为监督、执法过错的处理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民警知道该做那些、不该做哪些,又该怎样做,不这样做的直接后果,使民警能自觉按规定执法。减少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产生的执法过错的发生。
四是严肃法纪,保护民警权益。针对强戒工作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给予严厉打击。对强戒人员不服管教的或顶撞民警的由强戒机关直接给予集训或禁闭、约束椅约束甚至延长期限等处理,对殴打管教民警的直接按袭警罪交法院进行处理,必须对侵犯民警权益的强戒人员实行高压的管理态势,才能使这些强戒人员因害怕处罚而听从民警的管理。对强戒人员家属在来所探视或处理相关事情时对强戒工作民警进行谩骂、恐吓、甚至殴打的必须按法律规定给予及时严厉的处罚,以保证民警的合法权益。国家必须建立相应的规定,对这些现象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执法环境。良好的执法环境对民警执法工作影响很大,强戒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要主动对强戒工作进行宣传,向社会大力宣传强戒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的内容和工作的相关政策,同时要经常性地邀请强戒人员家属和社会相关人员到强戒所进行参观、参与劳教强戒所的各项执法活动,使社会对强戒所了解更清楚、更全面,特别要使强戒所的工作得到社会的认可、得到强戒人员家属的理解和赞同,使他们积极配合支持民警的工作,从而就可以减少很多问题,减少很多纠纷,执法风险也自然会降低。
六是重视硬件建设,降低事故发生几率。良好完善的基础设施设备能帮助民警减轻工作压力,也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坚强的保障。第一,必须建立完善有效的防逃设施、设备,各类围墙、门窗必须牢固符合标准,监控施舍、报警装备功能齐备,能正常使用。第二,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各类自杀事故的安全设施,如所有较高建筑的门、窗、阳台、平台都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防护栏,防止戒员跳楼自杀;所有房间、过道或戒员有可能去的地方等都必须安装监控设施,以防止戒员自杀或干其他违纪事情。第三,必须添置完备的防职业暴露的各种设备,使民警在处理强戒人员打架、治疗等过程中,不受到感染,以预防职业暴露的发生。第四,必须添置防毒品或其他违禁品流入的各种检测设备,使民警在日常检测工作中,既能快速高效,又能客观准确,有效地防止各种违禁品的流入,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经费保证,确保所有强戒人员的全部生活用品都由强戒所统一采集供给,有效地防止毒品的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