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状况与社会救助研究*

时间:2012-06-01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内容提要】我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少年群体,对他们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本课题在我省衢州常山县、开化县和嘉兴平湖市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境况进行了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和个案剖析,揭示了我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现状。对800多名社会人员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社会人员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注不够,虽然他们同情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成长的不利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但缺乏实际有效的关爱行动,而是更多期望政府的救助力量。与此同时,我们通过监狱、看守所等部门查集到的500多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对他们所作的调查分析表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生活、学习和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基本趋于中等偏下的状态,是一个带有不稳定因素的弱势少年群体。为加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课题从完善立法保护制度、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建立社会关爱体系、调适监狱行刑政策和健全社会救助机制五个方面探讨了我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社会救助政策

关 键 词】服刑人员  未成年子女  生存状况   社会救助

一、导论

中国现有156万服刑人员。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46万人,占监狱在押犯总数的30%左右。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60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这是一个绝对不应忽视和漠视的特殊群体。对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而言,由于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处于监禁状态,难于履行他们应尽的监护责任与抚养义务,未成年人赖以生存的载体――家庭,出现了残缺甚至瓦解,其原本的生存状态发生急剧变化,无人照管、生活困难、教育缺失的情况并不少见,不少孩子或失学,或流浪,或混世,有的甚至沦为“第二代”罪犯,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关爱和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是建设和谐社会这一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

与此同时,对于狱内的服刑人员而言,其子女是他们的最大牵挂和精神寄托,更是促使他们安心服刑和自我改造的动力。据浙江省监管安全事故数据表明,对家人、子女生存状况的担忧是导致服刑人员脱逃的主因之一。可见,服刑人员子女生存状况的良窳直接影响到服刑人员的服刑改造状况。对服刑人员进行帮教,降低再犯罪率,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对服刑人员子女主要是未成年子女的帮助就是对服刑人员最大的帮教。

因此,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少年群体,其亲人的入狱,让他们在物质和精神上承负着重重压力,不仅生活状况令人堪忧,在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也都面临诸多困难,已成为社会中一个庞大的带有不稳定因素的弱势群体,更直接影响到其狱中亲人的服刑改造。他们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二、国内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研究综述

服刑人员包括狱内服刑人员和狱外服刑人员两类。本文所研究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指的是现羁押在狱内的服刑人员其家里不满18周岁的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2001年,一份由美国参议院公布的研究报告表明:“父母服刑的孩子,长大后步其父母后尘成为罪犯的机会比其他孩子明显高6倍。如果不对其进行有效的干预,他们之中70%的人日后会被卷入刑事司法程序。”[①]研究的结果虽有不良的标签影响,亦未必能如实反映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情况,但却揭示了父母成为服刑人员可能是导致孩子负面行为的高危因素之一。

因为父母犯罪导致的家庭困难和社会压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已构成了我国社会中一个庞大的带有不稳定因素的弱势群体。《中国青年报》曾经报道列举了这些孩子遭遇的九种现实状况:半数以上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堪忧;辍学现象严重,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流浪、乞讨现象令人忧虑;犯罪率高于全社会未成年人;相对不发达地区和农村贫困地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状况更是雪上加霜,“弱者更弱”现象值得关注;遭遇双重家庭变故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形同虚设;未成年子女是监狱服刑人员的主要精神支柱;“相见难”,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与其正在服刑的父母缺乏“零距离”亲情互动;“救助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受助状况欠佳。[②]

我国目前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社会救助、教育和管理等方面的保护,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政策规定。对这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保护遇到了法律空白,更遭遇了社会关爱的缺失。国内一些学者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对父母服刑无人管教的未成年人并没有涉及,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面临法律空白,遭受挫折和心理伤害(张学珍,2007;郭建安,2007;张文娟,2007)。我国司法、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都或多或少做了一些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工作,但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也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依据,所以也没有相应的工作机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浙江省实际情况看,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贯彻力度,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改,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这些使得我省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逐步优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仍应清醒地看到,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对象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对未成年人中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系和机制尚不够健全,我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一种特殊的未成年人,对他(她)们的保护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研究在于进一步引起我省各界关注这一群体的生存状况,完善相关法规政策,落实社会救助措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三、我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现状调查

(一)总体调查方案设计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和山东某监狱研究所曾在2005年做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但方法比较简单,仅是通过基层监狱单位对服刑人员进行有关他们子女信息的问卷调查,以此来研究其子女的生存状况。这种调查方法尽管操作比较方便,信息收集量较多,但由于服刑人员所处环境的特殊性,特别是和其子女分离所造成的信息了解的有限性,使得这种调查信度不高(注: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分别设计了针对服刑人员进行的有关其子女生存状况的调查问卷和针对服刑人员子女进行的调查问卷,并对两种问卷都作了统计,发现两者统计结果差距较大)。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单从问卷上并不能完全发现和系统分析这些服刑人员子女的所有问题。因此,根据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本身的特殊性,我们决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走进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内心,尽可能全面真实地了解到他们的信息。

带着浙江省社科联“惠民政策的绩效与评价”课题的研究任务,抱着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目的,课题组于20087月和8月在我省衢州常山县、开化县和嘉兴平湖市进行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现状的实地走访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分析,以此了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状况。

(二)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为了做好本次调查工作,以便从社会角度了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状况,我们首先用问卷形式对社会上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人员进行了关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状况的社会调查,作为本次实地走访调查的铺垫。我们共发放社会问卷800份,收回有效问卷为705份,有效率为88.13%。通过对问卷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社会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注不够,对于他们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多。

通过社会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得知:在社会上“想到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群众为52.87%,没有想到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群众为49.31%。关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信息是通过什么渠道得来的”问题中,新闻报道占64.08%,听身边人说起占17.11%,亲眼所见所闻占14.48%,影视作品占8.93%,依靠自己想象占2.12%。从“社会上各种媒介关注程度的频率”来看,有33.33%的人认为非常频繁enter;" align="center"> 加强对服刑人员未成年??一群体生??ine-height:125%;font-family:宋体;color:black;">

(一)完善立ont-family:宋体;color:black;">

2、健全国家监护制度。应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制度,??门负责安??难家庭的孩子都能够像正常?和保护。

3、构建国家寄养制度??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母服??由寄养家庭对他们mily:宋体;color:black;">4、减免教育经费。我国目前的》第17条)。对于尚未成年、正t-family:宋体;color:black;">

(二)强化政府管理职能r:black;">

各级人员家庭的走访制度,及时??保,解决他们t-indent:21pt;">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做出父母?一??服刑人员积极改造/span>

政府应当设立专门?。

各地团委、妇联、关工委等要ine-height:125%;font-family:宋体;color:black;">

(三25%;font-family:宋体?舆论导?们,乃至伸出援助之手来??暖他text-indent:21pt;"> 2、学校关??确的错误,切勿拿??行举止的冷漠冷却他们心中的希望。

3、社区关爱。要明确村、居??入村、居民自??村等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帮助>

监??,但pan>、扩大“特许探亲政策”的覆盖文关?特许探亲的?保护,尤其是在对有??展视野,?为优先考虑与合??矫正等刑>

3、适度提高分级处遇”等特殊形式,建??护之策,可以在实践中有意识地加以运用。

(五)健全pt;"> 1、建立或借助基金??救助。

各地司?望就读e="line-height:125%;font-family:宋体;color:black;">[③]的/span>

国家和社会应当人投身代??进行规范管理?。

2 关爱弱t-indent:21pt;"> 大学生????作。

学校可聘请老同志作为校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理想c214252572">

参考文献:

[1]司法部.2005年监狱服刑人员未style="line-height:125%;color:black;">http://www.china.com.cn/chinese/PI-c/1264645.htm2006-7-4.

[2] [3]曾群、;">[J].《社会学研究pan>年第 style="line-height:125%;font-family:仿宋_GB2312;color:black;">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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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郭建安.需要填补法律空白[N].">2007-02-07,第二p>

[6]张文娟.社会福利机构中未成年人的/rdgz/3txt.asp?id=171">http://www.chinachild.org/zhi/rdgz/3txt.asp?id=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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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black;">

陈鹏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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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琦,《an>59.

] [] 中国施希望工span>30亿元人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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