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南宁监狱深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时间:2012-06-05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2012年3月1日起《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这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进一步规范了监狱刑罚执行与社区矫正矫正衔接工作,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实施,广西区南宁监狱采取三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是加强学习。监狱及时组织警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文,准确领会其内容及精神实质;监狱管教业务科室要重点学习,熟悉社区矫正工作与监狱执行工作对接的程序规定和具体内容,以便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监区在组织警察学习的同时,还应组织服刑人员进行学习,着重讲解社区矫正的具体要求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义务、须遵守的规定、违反相关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等;同时,教育改造科要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纳入服刑人员教育内容,结合课堂教育开展专题宣讲。

二是制定措施。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监狱制定了《南宁监狱关于学习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对如何学习《办法》、相关工作如何衔接以及加强协调沟通等问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对《办法》中涉及监狱的工作内容进行重点摘要,从而确保《办法》确实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为了能使《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能深入人心,监狱利用LED显示屏、监区宣传栏、监狱简报等宣传平台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营造一种良好的学习贯彻落实氛围,从而确保新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人人知晓、人人了解,确实贯彻落实到位。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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