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分类管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

时间:2012-06-05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本报讯(崔刚)江苏盐城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社区矫正组织注重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和个性化教育,努力提升教育矫正的质量和效果,全市258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无一重新犯罪,无一收监执行。

未成年的社区矫正,是指对不满18周岁,实施危害社会、应受刑罚处罚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社区矫正。如何加强对社区矫正中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重新做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发生,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教育矫正质量的具体体现,需要我们在矫正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近年来,盐城多措并举,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一是给予身份保护,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防止暴露其身份,体现人文关怀。二是根据年龄和心理特点,安排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采取有益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三是采用易为未成年人接受的方式,开展思想、法制、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四是尊重情感,对其进步及时表扬、鼓励;对缺点、错误进行善意提醒和有效制止。四是督促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五是建立“五老”志愿者队伍,着重与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结对帮教,进行思想疏导,开展扶困解难等,全力矫治、挽救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

通联:江苏省盐城市司法局崔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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