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华传统文化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运用
――从赤山监狱传统文化教育受益处所感
【内容摘要】《礼记・学记》有云:“建国君民,教学为先”。教育是强国富民之本,更是塑造美好心灵的强力措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首要标准”,2010年9月湖南省赤山监狱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入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使教育改造的主导地位得到有力彰显,各级领导工作理念发生深刻变化,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明显增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关键词】传统文化 罪犯 教育改造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修身立志、治国安邦、成就事业等方面,给我们留下了大量可供借鉴的宝贵遗产。罪犯犯罪入狱,人生观的扭曲、价值观的错位和道德观的沦丧是主要因素。因而,对罪犯而言,通过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从根本的道德问题上入手,对改造他们的道德思想,重塑他们的道德观念,激发他们内在的改造动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及进一步强化教育改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大有裨益。
我省部分监狱也在有意识地进行这方面的尝试,但因种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与随意性。下面,笔者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践意义、作用以及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浅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入监狱的实践意义
建国以来,我国监狱机关对罪犯的改造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应当承认,由于各种原因,监狱机关改造人的客观价值性还没有彻底彰显,也没有现实地成为衡量监狱工作的重要标准。主要表现为:教育内容陈旧落后,偏重于政治说教,不适应罪犯群体的特殊性;教育方法简单教条,偏重强制灌输,缺乏双向互动和交流;强制改造与自觉改造相统一的内在规律没有得到应有重视,罪犯自我改造、自我教育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等等。这些是新时期监狱工作发展变化后出现的现实问题,也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瓶颈性问题,直接影响着监狱工作宗旨的实现。国家倡导把监狱办成特殊学校,高墙内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更重要的是要解决他们在思想道德、行为规范上存在的重大缺陷和严重失范问题。也就是说,改造人的根本在于改造人的思想,因为思想支配人的行为。重新审视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我们认为必须更新理念,创新模式和方法,注入新的教育内容,抓住重点,突出针对性,讲究实效,努力把“改造人”的宗旨落到实处。
分析罪犯走向违法犯罪的原因,人生观的扭曲和道德沦丧是主要因素。因而,改造罪犯思想最直接的切入点,就在于改造他们的道德思想,通过道德观念的重塑,促进良好行为的养成。德治是自律之治,解决的是治本问题;法治是它律之治,解决的是治标问题。标本兼治,才能达到改造人的目的。罪犯因违法犯罪入狱,外在的表现形式是违法犯罪,而根源却在于价值观扭曲,道德沦丧。优秀传统文化注重人的本性,培养人的品行。引入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改善罪犯的改造态度,激发其内在的改造动力。这与以往枯燥的政治说教是截然不同的。用优秀传统文化更新思想教育的内容,强化教育改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符合罪犯的思想实际和改造需要,符合以德治国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符合十七大关于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基本精神,对于实现监狱工作宗旨,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基于上述考虑,从2010年9月起,湖南省赤山监狱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入监狱工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引入,使罪犯对服刑改造的态度、对家人的态度以及罪犯之间的关系发生明显变化,监管场所的改造风气得到根本改变。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教育矫治罪犯中的作用
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根,是每一个中国人身上都有中华文化的烙印。通过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潜移默化,不仅能够帮助罪犯摆脱愚昧、脱胎换骨,而且对罪犯起到了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激发他们积极改造,早日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新人。具体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教育矫治罪犯中有如下作用:
(一)帮助罪犯消除消极情绪,树立改造信心。实践经验证明,通过学习优秀传统文化,可以减轻罪犯因刑罚造成的痛苦,帮助其消除消极情绪,树立改造信心,走向悔过自新道路。特别是针对罪犯特殊的心理,管教民警通过儒家思想的“仁”和“义”进行约束、教导,唤醒罪犯的恻隐之心,从而对自己的可耻的犯罪行为进行忏悔,学会“换位思考”,推己及人;认识到不应该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促使他们认罪服法,安心改造。
(二)帮助罪犯矫正不良品行,提升道德水平。事实上,当下有相当一部分罪犯家庭观念淡薄、自私自利、狂妄自大、崇拜金钱万能、视法律为儿戏。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在日常管理教育罪犯的过程中,管教民警引导他们围绕孝敬父母、尊老敬长、诚信守约、勤劳俭朴、乐群利群等作为教育主题,使他们受到中华传统美德的陶冶。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一的儒家思想强调的是仁义、诚信、孝道等,可以帮助罪犯矫正不良品行,提升道德水平。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借助传统文化构建以中国传统美德为核心的育人体系,通过弘扬美德,营造正气,鞭笞丑行,使罪犯置身于一种抑恶扬善的文化氛围中,自觉抵制不良言行,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
(三)帮助罪犯矫正其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仁、义、礼、智、信。”主张重义轻利、见利思义、诚实守信、乐善好施、见义勇为等。管教民警向罪犯灌输这些理念,能够引导他们消除对金钱的心理崇拜,引导他们关心社会、关心他人、诚实守信、见义勇为、乐于奉献。与此同时,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名言警句进行规劝、矫治罪犯也是教育改造的手段之一,如“见不贤而内省也”、“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恶不除,将至大错”、“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等,让罪犯反复朗读,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涵的道理、智慧等触及他们的灵魂,并引导他们剖析自己走向违法犯罪的原因、以及自己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和道德沦丧的原因,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重新找到自己的人生坐标,树立改造信心。
三、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践探索
将优秀传统文化引入监狱,是监狱教育领域的一场重大改革。湖南省赤山监狱引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初,曾有过慎重抉择与考虑。由于《弟子规》诵读朗朗爽口,道理深入浅出,堪称启蒙养正,教育子弟敦伦尽孝、祛邪存诚的最佳读物。因此,赤山监狱将《弟子规》选为全狱范围内开展传统文化学习的主要内容。
为了稳妥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监狱工作,我们采取由点到面、推而广之的办法进行大胆尝试与积极探索。整个学习教育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教育者首先接受教育。先让民警学习,然后由民警讲解与带学。第二个阶段:印制4000余份《弟子规》小册子分发给管教民警和全体罪犯,开设《弟子规》罪犯辅导员培训班,组织全体罪犯集中学习,收看复旦大学钱文忠教授的“《弟子规》解读”光碟,监内小报开设《弟子规》解读栏目,各监区开展学习讨论会、心得交流会、征文竞赛等。第三个阶段:每周三晚上组织罪犯收看2个课时的“百家讲坛”国学经典讲座,主要内容包括于丹教授的《论语感悟》、王立群教授的《孟子》、毛佩琦教授的《中庸》等。通过声像并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多媒体教学,使罪犯从经典故事中认识、体会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第四个阶段:对《弟子规》学习活动进行全面评估与验收,如开展《弟子规》背诵比赛、践行《弟子规》演讲比赛等。至此,全狱管教民警,3000余名罪犯全部接受了《弟子规》传统文化教育的学习。通过以上四个阶段的工作,我们组建了一支比较成熟的讲师团,编写了配套教材,培养了自己的师资力量,并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逐步纳入罪犯入监教育和常规教育中。归纳起来,我们的主要做法与经验有:
(一)学为人师,言传身教。在开展《弟子规》教育中,我们选择以民警队伍为切入点。这样做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监狱民警对传统文化比较陌生,知之甚少。如果不先学一步,体会和感悟不深刻,将无法承担教育者的重任。二是道德教育的特殊性要求,教育者必须注重自己的身教作用,坚持以身示教。监狱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监狱民警既是国家刑罚的执行者,又是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教育者。监狱民警的特殊身份、地位以及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在对罪犯教育改造过程中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言为士则”,做道德的楷模,力行的表率。为此,我们首先抓民警集中教育,在此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