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罪犯劳动习艺场所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劳动改造环境、提高罪犯改造质量,5月中旬起,广西监狱系统在全区罪犯劳动习艺场所实行“7S”管理制度。
“7S”管理是在“6S”管理的基础上,采取全员参与、整体推进、持之以恒、逐步提高的原则,对全广西罪犯劳动改造场所中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信息等要素进行统一标准的管理。它由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afety)、节约(Saving)七个要素构成。“7S”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推行“7S”系统的管理,进一步确保罪犯劳动习艺场所符合劳动行业要求、符合定置管理要求、符合安全生产和监管安全要求,全面实现功能区分合理、设施设备布局科学、标识清晰、定位准确、定置规范、物品整齐、人流物流有序、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升劳动习艺效益和劳动改造工作水平。
为确保实行“7S”管理制度有效实施,广西区监狱管理局制订了《广西监狱系统罪犯生产劳动场所“7S”管理办法(施行)》、《罪犯生产劳动场所定置管理标准》和《罪犯生产劳动场所“7S”管理模式考核标准》等相关制度,并成立考核组,定期对各监狱罪犯劳动场所“7S”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目前,广西监狱系统各监狱单位正在抓紧抓好实施“7S”管理的相关工作,监狱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