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切实降低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率,阳春监狱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推动监狱与社会实现无缝对接,为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提供有力的帮助。近日,该监狱妥善解决了一名病重刑释人员的安置问题。
刑释人员刘某,广东省阳春市八甲镇人,因患有遗传性脊髓小脑炎,神经反应共济失调,失去行动能力,形同下肢瘫痪。刘某在阳春监狱服刑期间,因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阳春监狱依法为其办理其保外就医,但由于刘某家人不愿意接收,监狱只能将刘某继续收押治疗。
针对刘某的特殊情况,在其刑满释放前,监狱与阳春市八甲镇司法所积极沟通,商讨安置事宜,提出了三项安置帮教措施:一是监狱与司法所联合做通刘某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刘某顺利回归;二是根据刘某的实际情况,为其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三是情法互补,帮助解决刘某提出的合理请求。
经过监狱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努力,各项安置措施一一落实。5月22日,刘某刑满释放的当天,监狱安排专人专车将刘某送回家中,并出于人文关怀向其赠送了一张轮椅。刘某及其家属对监狱的帮助表达了感激之情。
阳春监狱积极主动地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也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阳春监狱教育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