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司法局 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2-06-09信息来源:渭南日报作者:

渭南日报讯(记者周海燕 史王萍)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大荔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自2010年7月以来,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4名,解除矫正18名,在册矫正96名,落实GPS手机定位81名。实现了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分类管理一人一策,帮扶措施一人一组,无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大荔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谋篇布局的总抓手,从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创新措施、制度保障等方面入手,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完善运行机制。成立领导机构,为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印发了《大荔县社区矫正工作试行意见》和《全面实行社区矫正实施方案》,为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今年3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后,该局同志,多次深入基层司法所指导开展工作,手把手地教,面对面地练,一对一地考,指导司法员学习操作流程和网上办公,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为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水平奠定了基础。搭建平台,运用载体,落实技能管控措施。实施以手机定位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管理“技防”措施,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的。法律上有规定,组织上有要求,工作上有需求。积极落实技防措施,提高监管质量和防控能力。健全制度,规范流程,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制定下发了《大荔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涵盖了日常管理、教育矫治等各个环节。工作制度的逐步完善和规范,保证了社区矫正机构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创新举措,科学矫正,基础性工作得到加强。在监督管理上,坚持定期情况报告、季度跟踪考察等五项制度。采取考察考核、综合评议、严格奖惩等三项措施,由司法所按照《考核细则》,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社区矫正工作清晰明了,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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