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四到位”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时间:2012-06-12信息来源:台州市司法局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社区矫正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椒江区司法局于六月初举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专题培训会,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司法所干警、社工等70余人参加了培训。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贯彻社区矫正工作四个到位:

一是提高认识,学习到位。认识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指导,深抓“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通过举办集中培训、分批轮训等方式,深刻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重点、难点,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方向、基本任务和工作职责,增强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的软实力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

二是完善制度,责任到位。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对已制定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与《办法》有矛盾、相抵触的立即调整,对有遗漏的方面尽快补充。严格规范矫正程序、文书制作和日常管理方式,确保资料完备,有据可查。加快村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建设和社区矫正小组的成立,充实基层社区矫正队伍力量,推进“一户一联一党员”等阳光帮教措施,细化分解矫正目标,确保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三是强化协作,衔接到位。区司法局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社区矫正工作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和配合,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会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联合大检查,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强化司法局与监狱、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以及司法所与派出所、其他部门派出机构的日常衔接工作,增强法院宣判、宣告入矫、羁押执行等衔接工作的实效性,以确保责任无盲区、监督无遗漏、管理无盲点,实现齐抓共管,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调研,宣传到位。一方面各科、室、司法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实地调研,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办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专题汇报,争取上级重视支持。另一方面在区、街道(镇)、村(社区)开展社区矫正知识宣传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志愿者、基层分管干部领导、社工等人员进行社区矫正知识讲座和学习会,提供宣传单张或小册子,丰富法制宣传栏内容,依托网络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影响,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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