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建设若干意见》

时间:2012-06-14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近日,浙江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应当与同级检察机关实行联网,逐步建立覆盖省、市、县(市、区)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支持,逐步建立全省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包括各法庭、检察室、看守所、监狱)等各部门横向共享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联动管理平台,对判决(裁定、决定)作出、交付执行、监督管理、解除矫正以及检察监督等社区矫正各环节实行动态管理。

《意见》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以及与检察机关的联网规定了联网方式、工作要求及系统管理等要求,还专门对保密性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的出台,是推进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建设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共享,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对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强化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预防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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