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监狱系统学习贯彻新颁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培训班在邕开班

时间:2012-06-16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6月16日,全区监狱系统学习贯彻新颁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培训班在自治区党校举行开班仪式。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政委蒋海东出席并作学习动员。局党委班子成员陶纯、邵有才、蒋国鸿、钟水新、范庆平、卢毓生出席。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爱东主持。

蒋政委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立足于对我国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社会治安状况的科学研判,对刑事法律作出了重要修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法律制度发展的又一重要里程碑。这些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不仅对刑罚结构作出了新调整,还给监狱的刑罚执法、押犯构成、监管安全、教育改造、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带来重大影响。因此,进一步加强对新颁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和掌握,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监狱工作,迫在眉睫、意义重大。举办这次培训班,是正确执行刑罚,促进监狱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是规范监狱管理,提高监狱工作整体水平的需要;是提高执法水平,增强监狱人民警察履职能力的需要;是确保监狱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

蒋政委强调,要通过学习培训,深入思考“如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新颁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实施后,监狱工作的顺利衔接过渡”、“如何从体制上加强和规范监狱管理”、“如何提高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如何改进和创新新形势下的刑罚执行工作”等实际问题,坚持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立足我区监狱的实际,紧密联系新形势、新任务,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为打造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文化监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当天,学员们认真听取了浙江省警院黄兴瑞院长作“刑罚执行变更程序的正当化――刑罚执行变更程序的比较研究和现实考察”、司法部监狱局巡视员李豫黔作“适应刑事法律政策新变化,切实加强刑罚执行工作”的专题讲座。

这次培训班的举办,是广西监狱管理局根据我国近年来对刑事法律政策调整修改以后,新颁法律和司法解释与监狱工作紧密联系的部分,在全区监狱系统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一次全面培训,是深入开展监狱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学用政策抓落实、强化执行促跨越”活动的重要举措。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监狱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管教处室的全体警察,各监狱的监狱长、分管狱政管理和刑罚执行工作的副监狱长、管教业务科室的领导和部分监区长,广西警官学校正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共360多人参加培训,全区法院系统的30多名法官也参加听课。

(谭成贵 黄书河/文 陆绍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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