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民革: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交付执行率

时间:2012-06-19信息来源:人民政协报作者:

民革重庆市沙坪坝区委近日对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时发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交付执行率偏低,建议严格执行交付范围,规范交付执行程序,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调研组了解到,少数司法所对“矫正人员到位、法律文书齐全”的接收要件的理解出现偏差,致使部分监外执行罪犯未能纳入社区矫正工作;一些司法所人员少、经费不足、办公用房拥挤,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司法系统把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作为对司法所考核的重要指标,致使部分基层司法所不愿接收重复犯罪率较高的涉及毒品、抢劫等服刑人员;审判机关只管判决和裁定,对于判决、裁定之后是否交付执行重视不够;监狱、看守所只管放人,对于监外执行人员是否按时到居住地报到,跟踪督促不够;公安机关没有将社区矫正交付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于服刑人员能否按时报到和对司法所请求接收社区服刑人员的主动性不高。这些现象,致使社区矫正工作的交付执行率偏低。

  对此,民革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建议,严格执行交付范围,对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等5种罪犯,只要是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辖区,并被派出所列为监外罪犯监管对象的都应纳入社区矫正范围;规范交付执行程序,签订责任协议,建立档案资料,落实监护人员;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应结合辖区特点,共同制定交付执行办法,以提高交付执行率;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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