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在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中,为强化教育改造工作的及时性,排查和化解罪犯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最大限度地稳定罪犯改造情绪,同时通过积极与地方司法机关密切配合,畅通矛盾纠纷信息渠道,搭建化解纠纷平台,帮扶处理罪犯家庭重大变故和困难,夯实了基层监所稳定的根基,树立起了监狱机关延伸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一个亮点和品牌。
就在不久前,盐城监狱的一名监区民警与一个新进监狱的罪犯李某交流思想中,发现李某眼神不定,情绪低沉,经过民警细致地沟通,李某说出了埋在心头数个月的担忧。原来,他在被捕前,曾经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在交警队调解中,对方已经将2万元赔偿款交给了交警队,还没拿到钱就因东窗事发被警方抓获了。
盐城监狱副监狱长辛旭东回忆说,一周后监狱派出的两名民警就来到了丹阳市交警部门,用李某出具给民警的委托书,拿回了2万元钱,并存到了李某在监狱的个人账户中,“大感意外”的李某则多次向民警表达了谢意,表示要好好改造,回报社会。
“以前我们发现类似情况后,如果办理中有阻力和困难的话,也只能等罪犯刑满释放后自行处理,监狱并没有法律责任和义务帮助解决类似问题。”盐城监狱政委徐怀中介绍,自从开展罪犯矛盾困难化解工作后,尽最大可能给予服刑犯人一定的帮助,以有效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逐步成为了党委领导班子的共识。为此建立了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罪犯矛盾困难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监狱、监区、罪犯小组三级排查化解工作网络。
记者了解到,盐城监狱在此前进行的监狱罪犯隐患排查工作基础上,2012年5月制定了《盐城监狱罪犯矛盾困难排查化解暂行办法》,明确了罪犯矛盾困难排查化解的分层分类、首问必处、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等原则,还明确了坚持排查常态化、化解程序化,并配套建立起矛盾信息收集处置、监狱长接待日、罪犯心理动态周报、医疗巡诊、危急重病犯应急处置、罪犯预约谈话等制度。
其中,还详细明确了排查矛盾的主渠道为带值班民警日常观察、领导及民警个别谈话、组织集中排查、地方司法机关信息通报等7个方面,并规定,监区(分监区)每周、监狱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并开展狱情分析,监狱每月对罪犯矛盾困难进行专项分析,监狱还每个季度对监区(分监区)进行处置情况的评估。
记者在2012年3月盐城监狱在试行中的排查处置登记表中看到,所汇总的65条信息中,排查出的罪犯矛盾困难类型可谓“五化八门”:“我爸要求公安把我抓了,回去找他算账”、 “被确诊为肝硬化了”、“儿子患白血病、妻子没有工作”、“老婆对我太残忍,要出狱后报复她”等等。记者简单统计发现,65起排查出的矛盾困难中,对自己和家庭成员患病的担忧有30人,与家庭成员关系紧张的有10人,与其他关押犯之间或犯罪同伙之间矛盾的有12人。而在表格中,也详细对应了每一件矛盾困难的应对措施。
该监狱教育改造科副科长陈忠祥介绍,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了罪犯教育改造的质量,为此,监狱明确了对应采取临时管控、心里咨询、危机干预、特困救济、家庭走访、社会帮教等六项处置方法途径。
记者了解到,盐城监狱推行该项创新举措中,不仅由教育改造科牵头、狱政、卫生、刑法执行、心里矫治等多个部门积极配合,还依托与盐城市司法局建立起的安置帮教“无缝对接”模式,定期开展罪犯家庭走访、送温暖、法律援助和结对帮扶等工作,为服刑罪犯树立信心理念,增强改造动力,为罪犯家属提供必要帮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解决盐城籍罪犯服刑期间实际困难提供了制度支持。
记者还了解到,盐城监狱还于2012年4月21日,正式建立开通了监狱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各类罪犯信息采集和处置,还将建立起与派出所、社区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将与社会相关的各类信息实行“共享机制”,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并通过在监狱内完善人人共保安全稳定机制,强化民警考核机制,积极从立足预防、加强监督等方面入手,通过完善罪犯矛盾困难排查化解和处置这一创新机制的“抓手”,有效夯实监狱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的成效。
法制网盐城6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