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一劳教所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运行

时间:2012-06-22信息来源:浙江省劳教局作者:

近年来,杭州市第一劳教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检察机关与监狱、劳教所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工作配合,规范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各项监督,有力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主动邀请驻所检察室检察官列席动态研判、案件评查、奖惩委员会合议等会议,及时通报所内发生的重大情况,一起分析管理活动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保证公正执法和文明管理工作的措施,分析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情况,共同破解管理、执法中存在的难点,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了管理水平和监督水平。
二、健全动态管理监督机制
经常互通情况,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主动将所政管理系统接入驻所检察室,加快信息交流和共享,方便驻所检察官及时掌握有关管理教育工作和劳教人员日常考核、奖惩等动态信息,实现对劳教执行和管理教育活动的动态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完善执法办案保障机制
相互通报执法执纪和案件查处情况,所纪委监察室定期向驻所检察室通报场所执法执纪检查情况。主动为驻所检察机关解决必需的办公用房和通讯设施等实际问题,积极配合驻所检察室办案取证,尽最大努力为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提供便利。
四、建立协同预防职务犯罪机制
协同驻所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组织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并针对劳教人员行政奖惩、加(减)期以及所内各类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分析原因,共同研究和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及时堵塞漏洞,健全预防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2010年以来,先后邀请驻所检察室开展法制教育6次。
五、规范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自觉接受驻所检察室的执法检察监督,对于拟提请或者呈报劳教人员加(减)期、提前解教、所外就医的名单和呈报审批的意见以书面形式通报驻所检察室。为驻所检察官配发管教区门禁卡,方便检察人员深入劳教人员“三大现场”了解掌握执法管理和安全防范情况,对于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能及时给予明确的回复意见。主动将劳教人员所外就医决定书送达当地检察机关,以利于检察机关及时掌握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
六、加强民警和劳教人员合法权益维护保障机制
积极配合驻所检察室做好劳教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出所劳教人员意见征询、劳教人员教育谈话、检察官接待日和劳教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等五项制度的落实,按要求在劳教人员生活区宿舍、会见室、餐厅设置检察官信箱,设立所务公开栏和劳教人员奖惩和日常管理公布栏,发放劳教人员检察官约谈卡。认真配合驻所检察室做好劳教人员伙食供给、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依法保障劳教人员劳动、休息、健康权利和应有的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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