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监讯(民警陈军)6月8日至10日,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组成两个合议庭在门源监狱召开了2012年上半年减刑、假释听证会,对由执行机关门源监狱提请的300多名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听证。海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出4名检察员出席听证并进行法律监督。
听证会上,门源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宣读提请减刑建议书,宣读并出示拟减刑、假释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具体事实和证
证据材料;直接管理的民警和同监区罪犯作为证人出庭接受法官的质证;经审判长许可,拟减刑罪犯作最后陈述。整个过程都按
照规范严格的听证程序进行,检察机关对听证会进行了全程监督,海北州检察院检察员白兆东、加羊等发表了检察意见,认为听证符合法律程序,执行机关出具的材料和证据真实有效,同意门源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案件的意见。随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评议并公开作出裁定,择期公开宣判。
在狱内对罪犯减刑、假释进行公开听证不仅是审判制度法制化的一大进步,也是监狱狱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这次听证会不仅让罪犯了解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过程,也让罪犯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对罪犯今后的改造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