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赵蕾)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更加有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指导管理不断加强……我省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更加活跃。6月20日,前来河南调研的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彦珍对我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据了解,目前我省建立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会2361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51170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1673个,专业性、行业性和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893个,形成了较为健全的调解网络。全省已有人民调解员243795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9667人,初步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2011年以来,全省调解矛盾纠纷75.9万件,调成73.2万件,调解成功率近97%,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580件,制止群体性械斗、上访10695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我省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先后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办法,建立了医患纠纷、劳动争议、道路交
通事故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自2011年以来,共接受法、检、公医疗卫生、劳动人事等部门委托的人民调解案件1.5万余起,调解成功的近1.2万起,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和行政成本,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省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全省“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省、市、县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乡镇(街道)设有安置帮教工作站,村(居)设有安置帮教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合作的安置帮教网络体系。加强经费保障,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2012年,全省18个省辖市全部把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总计475.3万元。各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普遍提前介入,组织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心理咨询师等,到监狱(劳教所)开展帮教活动,与团省委联合发起“雨霁”志愿者服务专项行动,使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社会途中充满温暖和关爱。目前,我省共有安置帮教对
象13.3万多人,帮教率98.9%。2008年以来,全省乡镇人民政府共解决了1000多名“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资料问题。
我省作为全国社区矫正非试点省份,超前谋划,先行先试,2009年,在郑州、焦作、漯河3个省辖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2011年8月,省司法厅联合省公检法等13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搭建了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框架。2011年12月,全省社区矫正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就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部署。截至2012年5月,全省18个省辖市全部启动社区矫正工作,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5614人,已解除矫正4308人,重新犯罪率不足0.1%。
2010年以来,我省强力清理整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注销基层法律服务所800个,执业机构数量减少一半。清退长期不执业或不参加年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200人,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减少1/5。目前全省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772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7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