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监狱体制改革在我省全面铺开的“大考”之年。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最重要的是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和推动监狱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因此,我们充分认识到,监狱工作要有创新和发展,要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就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以此来推动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有利于发展的新体制、机制,促进监狱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
回顾官渡监狱二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有过辉煌的历史,也有过不堪回首的艰难困苦。历届党委在上级党委的领导、支持和帮助下,带领全狱警察职工团结一致,艰苦奋斗,挺过一道道难关,紧紧抓住了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企业政策性破产两大机遇,不仅甩掉了历史留下的沉重包袱,还改扩建成了一个崭新的花园式监狱,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同时,又迎来了监狱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的大好机遇,以及昆明航空港建设我狱所处的区位优势,“好事”一件接一件,于我们,既是希望也是挑战。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新的发展机遇,如何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新的考核评价机制成了我们当前面临的紧迫课题。
一、当前监狱考核评价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考核评价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客观标准,对工作部门及其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是一项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全局的重要工作,它具有评估、导向、约束和激励四项职能。我狱当前的考评机制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与它的历史发展阶段相适应,在监狱的发展史中,它以严格的考评推动和促进了监狱各项工作的落实。随着监企分开改革的实施,随着监狱工作的不断发展,现行的考评制度和标准已经存在一些不合时宜、脱离实际,甚至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
1、考评目的定位模糊、偏差。
目前的考评工作缺乏比较明确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考评而进行考评,考评与日常管理关系不是十分密切,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流于形式走过场,考核成了轰轰烈烈的“做秀”。甚至有的警察职工在看待考评目的上过于片面、狭窄,认为考评主要是为了部门评先进、发奖金、续聘中层领导,与自己无关。如果仅仅将考评作为确定利益分配的依据和工具,虽然可对部门或干警带来一定的激励,但势必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消极影响。
2、考评指标设定缺乏科学性。
考评指标设定是否科学、合理是考评机制能否顺利、有效运行的关键。目前的考评指标缺乏科学性,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考评指标过于笼统。存在考核内容原则性多、针对性少;考核标准定性多、定量少的情况。各个单位各个岗位标准细化不足,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操作弹性较大,考评容易出现随意性。
(2)考评指标未能全面兼顾。只注重对履行职能的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共性项目的考评,却忽视岗位履职能力要素、态度要素、业绩要素和团队协作要素等充分体现岗位个性和个体创造性差异的指标。
(3)考评指标未能协调平衡,缺乏可比性。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计分不平衡,工作缺乏可比性,难以体现分类分级、可操作性原则。甚至出现了工作量较大的部门或人员得分不一定高、工作做得较少的得分倒可能排在前面的情况,从而打击前者的工作积极性。还有,未能对部门间的配合协作方面设定相应的考评指标,或者在分解各部门或个人的考评指标时未能注意部门、人员的相互关联、相互支持,不利于促进各项工作协调配合,共同发展。
(4)考评指标细化、量化程度把握不准。监狱工作涉及面多,考评指标究竟应细化、量化到何程度把握不准。而有些方面不可能完全用数字来衡量,执行起来弹性较大,从而影响到考评结果的准确性。还有,在设定考评指标时未能全面分析、论证,对个体情况分析把握不准,要么制定一些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标准,要么把标准搞得高不可攀,让人望而却步。
(5)考评指标缺乏长效性。目前的考评一般都是以年度为阶段,考评指标每年都在调整。监狱在制定考评标准时,往往把上级强调需要加强的工作重点作为年度评比的侧重点,把需要加强某一项工作薄弱环节扩大化,而忽视了对整体工作态势的总体把握和长远设计,导致考评指标随着工作思路的变化而变化。 3、考评方式有待规范完善。
(1)考评程序执行乏力,过程考核较为粗犷。存在随意变通、简化考核程序,甚至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季度、年度考评由监狱党委成员、政治处、考核办公室及相关职能科室领导组成监狱考评小组进行。考评小组的成员平时一般并未直接参与或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也未及时全面收集各种考核数据,考评指标信息都由部门自行提供,人为干扰的因素增多,在某种程度上并不能客观、全面地反应整个工作,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导致考评结果不准确。
(2)考评层次不健全。对部门的考评很大程度上是对中层干部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的综合考核,矛盾焦点都集中在中层干部身上,使中层干部的压力较大;对干警个人进行考评只是在部门内部进行,结果也只在本部门内部反映,在全狱不能进行横向比较和纵向评价,造成对一般干警的工作好坏分得不十分清楚,一般干警压力较小。
(3)考评手段简单。考评通常仅注重会议记录、版本建立情况、经济指标数据等内容的查阅。
4、考核结果运用尚不充分。考评结束后,不注意向被考评者反馈考评意见,或者是对考评中暴露出来的不足抛掷脑后,未能将考评结果用于有效纠偏,甚至未能根据考评结果奖优罚劣,从而挫伤干警的积极性。由于没有充分有效地运用转化考评结果,考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未能发挥,没有真正地促进工作螺旋式上升。
5、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及监狱体制改革经费全额保障后,考核结果的奖惩以经济作为激励方式的积极性已不现实。
6、忽视目标量化考评制度自身的缺陷。
由于目标量化考评强调“硬”指标,注重指标的数字化,但是实际工作中,特别是机关科室,确实有许多“软”指标是无法或难以用数字量化的,这是量化考评本身存在的缺陷。量化考评如果单纯使用,必然在客观上产生引导干警争着去干那些容易得分的“硬”指标,可能营造出一切工作只为了分数、为了名次的氛围,使干警的工作观念逐步僵化、机械化,只重视工作的完成,而忽视如何把工作完成得更好,忽视进一步优化工作效果。
二、构建监狱考核评价机制应遵循的原则
建立完善一套符合监狱工作实际、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客观原则。在制定考评指标时,应注重指标的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使考评结果起到相应的激励、引导、促进作用。同时在制定考核指标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各单位、部门情况客观评估、科学论证,设定科学、合理的追求目标。同时指标应有可操作性,对各项指标进行科学的量化,并应视发展情况,定期做相应调整,尽量兼顾到可能的发展潜力。
(二)整体效能原则。在建立指标体系时应能尽量反映全狱工作的各个层次和各个方面,既要重点突出,又不能顾此失彼;既要重定量指标,又不能轻定性指标;既要重视直接影响,又不能轻视间接影响;既要重视近期目标,又不能轻视长远目标。同时应注意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联制约、协调配合,促进各方面齐头并进、协调发展,实现整体效能最大化。
(三)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牢牢抓住实绩考评这个“牛鼻子”,全面正确地处理好队伍建设、监管改造、生产经营三者间的关系,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眼前和长远间的关系,形成了全员、全要素覆盖,立体交叉的考评体系。
(四)动态反馈原则。应建立动态考核的制度,随时发现、掌握工作与人员的优势与不足,并及时反馈到日常管理中,适时、有效调控,发挥优势,弥补不足。
(五)持续长效原则。应着眼于监狱工作的长远建设规划,保持主要的考评标准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具有长期指导性,保障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地发展。
三、新形势下监狱考核评价机制的设想?确保考核的公正公平。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狱考评领导机构要定时和不定时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的日常考评情况,及时纠正考评存在的问题;要以定期考评为重点,联合各监督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总之,科学的考评机制的建立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是监狱自身建设的需要,对于有效提升监狱的规范运作、高效运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