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确保矫正质量,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7月2日上午,千口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和36个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共72人在千口乡政府会议室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所通过详细讲解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制度、汇报制度和公益劳动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就医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请销假制度进行了说明,强调了违犯矫正工作制度的惩罚措施和法定减刑条件、办理手续等,要求社区矫正人员牢固树立服刑意识、多做有益于家庭和社会的事。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对自己在矫正期间的权力和义务,促进了与社区矫正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了融洽的矫正教育关系。(濮阳市法制办 南乐县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