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管所:搭建“三个平台”积极推进教育改造社会化

时间:2012-07-12信息来源:安徽监狱网作者: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提升未成年犯教育改造质量,省未管所不断加大社会化工作力度,在工作实践中注重丰富教育载体和内涵,积极搭建“三个平台”,努力使未成年犯刑满释放后能够顺利融入社会。

一是创新载体,搭建回归职业技能教育平台。深化“5+1+1”教育改造,创新教育载体,按照“社会+监所+家庭”三位一体的模式,加大办学社会化工作力度,着力打造出监教育示范基地。不断完善出所教育机制,积极与合肥市有关部门、培训机构联系,在所内联合开办印刷、电脑、厨艺、缝纫等技术培训班,并结合社会形势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技能鉴定、创业培训、就业推介等,使服刑人员掌握出监谋生一计之长。截止目前,已有610余名服刑人员获得合肥市人社局颁发初级职业技能证书。

二是文化牵引,搭建回归思想文化教育平台。突出“未”字特色,坚持以社会先进文化为教育引导,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化教育,帮助未成年犯重塑健康的社会人格。围绕“四个一”目标,落实监区文化菜单制,并以春雨报、网、电视台、广播站等为载体,充分发挥电化教育和网络教育的作用。结合实际,加强对即将刑释服刑人员的“回归”主题教育,积极开展道德文化、行为规范、法律常识、心理健康等综合性教育,开办“春雨大讲堂”,邀请社会学者专家来所举办系列文化讲座,举办成人、感恩、体育、文化艺术等“四节”监区文化活动,实现文化育人和“管”、“教”工作良性互动。

三是双向互动,搭建回归帮扶对接平台。适应社会发展形势,与政府部门、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社会协会、志愿团体、中介机构等社会各界携手合作,引入优质资源,探索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社会帮教体系。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帮教基地建设,组织新岸艺术团、新生演讲团积极走进大专院校、中小学等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活动,举办“爱心妈妈情系高墙”、“1+1+N”结对帮扶等公益帮教活动,全方位地开展阳光救助、法律援助、社会帮扶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借助“双向联系”工作机制,与马鞍山市、淮南市司法局开展共建,大力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会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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