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多项措施探索社区矫正效果明显

时间:2012-07-13信息来源:新华08网作者:

新华08网南宁7月3日电(记者刘晓莉)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于管理,尤其是社区矫正人员的有序、有效管理,是维护地方稳定的重要内容。记者近日在广西来宾调研时发现,来宾市将社区矫正这一刑罚的重要执法活动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采用“12456”工作法,引入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技化管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 形成四级工作组织网络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面对社会生活新变化,如何让他们真正回归社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是社区矫正所体现的真正价值。

广西社区矫正工作自2010年5月全面试行。截至2012年4月底,广西有14个市113个县(市、区)1230个乡镇(街道)接收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仅为0.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说,来宾市社区矫正“12456”工作法,具体是指:“1”是构建一个网络、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2”是夯实经费和人员保障;“4”是确保信息监管、专人监管、矫正措施和帮困扶助四落实;“5”是落实与法院、监狱、公安、检察以及联席制度衔接“五到位”;“6”是管教人员要做到矫正工作衔接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期间必须上门走访、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2010年5月初,来宾市根据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多、管理难等问题,迅速出台《来宾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市、县、乡、村(居)四级工作组织网络。

为促进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又相互配合,形成良好联动机制,来宾市建立了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综治委牵头,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及时有效协调和解决本地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内容,有力地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目前,本市各基层法院判决管制和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均能做到100%衔接。

据统计,到2012年4月底止,来宾市累计接收矫正人员1354名,解除矫正586人,现在册768人,没有出现脱管,没有重新犯罪,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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