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平市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2-07-18信息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作者:

一是实行社区矫正人员谈话制度。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必须到司法所接受一次教育谈话,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二是实行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制度,并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教育等服务。三是建立通讯联络监控系统。购置对讲设备,建立对讲网络,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实现科技信息监管。四是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五必访”制度,随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困难和需求,及时开展教育和帮扶,有效提高社区矫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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