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时间:2012-07-19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日前,蓬安县司法局巨龙司法所组织辖区12名社区矫正在册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重点掌握接受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法律后果。该所干警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接收报到、日常报告、思想汇报、请销假、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减刑等规定以及违反监督管理的法律后果,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促进其自觉遵守监督管理规定。

该所干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诫勉谈话,介绍了实行社区矫正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非监禁刑罪犯的人性化关怀,以及社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包容和谅解。社区矫正对象要摆正位置,珍惜在社会服刑的机会,自觉遵守监督管理各项规定,认真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同时强调社区矫正是国家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如果不服从监管,违反《刑事诉讼法》及《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将受到严厉惩罚,督促社区矫正人员增强服刑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学习意识,正确对待人生旅途的三天:与旧的昨天决裂、把握好今天、谋划好明天。

社区矫正人员分别汇报了各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的思想、参加社区服务和遵守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况,纷纷表示将珍惜党和政府给他们的机会,将怀着感恩的心接受社区矫正,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努力改过自新,重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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