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2-07-26信息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作者:

青海省司法厅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大局中,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一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西宁市在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立足实际,以乡镇、街道、社区、村委干部等为主体,建立了962人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今年3月,签订《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和西宁市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实践基地协议》,在全市所有区县司法局和司法所建立了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社区矫正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二是实行分类管理。西宁市出台了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类别社区矫正人员,采取不同措施,有效施教,提高矫正质量,对危险性强的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入矫重谈话、日常重走访、动态勤掌握、个别落措施”的监管教育模式;三是注重教育矫正,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入矫谈话教育、周电话教育、月思想汇报教育、月走访教育、月社区服务教育和外出请假教育、重要时段教育、季度考评教育、走进监所警示教育、解除矫正教育“十个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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