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监区心理矫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2-07-27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作为教育矫正罪犯科学有效地手段,心理矫治的工作要求逐年提高,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但是基层监区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和理解。

一、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促进了罪犯改造工作科学化的进程。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基于的心理学相关原理和方法,本身就是科学研究的结果。监狱对其进行实践应用,使之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就是运用科学的手段对罪犯进行改造。这是现代社会背景下监狱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经途径。

二是促进了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和手段,可以更效的深入犯群了解罪犯,更准确的判断罪犯问题背后的心理原因,更有针对性的解决罪犯的心理问题。

三是促进了民警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随着监狱的不断发展,民警队伍专业化水平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作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施者,民警咨询师必然要不断积累与此相关的心理学知识,不断运用于实践,从失败和挫折中寻求突破。这从客观上决定了民警队伍专业知识会不断增长,自身素质也会不断提高。

二、监区心理矫治工作目前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首先,对心理矫治工作认识有偏差。心理矫治工作在监狱发展的历史很短暂,它没有传统改造手段几十年的深厚积淀,自身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它不像狱政、狱侦工作对罪犯拥有强大的威慑力,很多时候需要民警调整自身角色,化解角色的对立性去深入到罪犯内心;它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作用,需要潜移默化的时间和融会贯通的过程。正因为此,监区民警对心理矫治工作不够重视,有的认为罪犯心理矫治是花架子,没有强势的惩戒手段有效果;有的认为心理矫治的软方法不给力,会降低民警的权威性等等,种种片面的思想,造成了心理矫治工作的被动局面。

其次,对心理矫治手段运用不广泛。2006年以来,不少监投入大量物力财力发展民警咨询师队伍,使获得了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占民警总数的比例不断提高。但是在高比例的背后我们看到,在实际工作中,真正拥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民警十分有限。有些民警虽然获得了咨询师资格证书,但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却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民警变身为专职的“生产”干部,与心理矫治工作渐行渐远。加之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系统的考核机制,监区心理咨询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被激发出来,处于“可干可不干”的状态。

第三,对心理矫治工作发展不研究。心理矫治工作是一项技术性、科学性强、有着相当难度的工作。从事心理矫治工作的民警必须具备“高度”的专业水平和一定“强度”的心理素质,要经过长期的实践,才有可能完成好心理矫治工作。批量生产的心理咨询师只能构建基础概念框架,缺乏对知识的深入理解和融会贯通。同时基层一线的咨询师长期处在监狱工作的最前沿,承担着监管安全、教育改造、生产管理等各条线诸多工作,极易因矫治工作的难度产生职业倦怠,丧失对心理矫治工作新发展进行研究的动力,导致心理矫治工作效果受到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是立足实际,加强心理矫治工作与监狱其他工作的融合和衔接。立足实际是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能够在监狱开展的生命力源泉。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罪犯心理矫治技术强调专业技术性,但既然是监狱工作的组成部分就必然涉及与监狱其他工作的衔接问题。罪犯心理矫治技术的运用要与监狱传统改造手段有机结合,实现追求罪犯心理矫治效果和服务监狱工作效能的双提升。要始终明确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运用心理矫治技术是在搭桥梁而不是在走弯路,通过把心理矫治与监狱对罪犯的人文关怀相结合;把心理测试评估与教育改造、个别谈话教育、狱政管理、刑满释放衔接工作相结合;把个别化矫正工作与顽危犯等重点罪犯的教育转化攻坚相结合;把心理动态分析与狱情分析、罪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等,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学习,掌握心理矫治工作的新内容和新变化。我们很多监区心理辅导员和责任民警没有及时学习相关文件内容或是学习得不透彻,导致工作开展疲于应付、缺乏实效。学习,不仅要知道有哪些新内容和新要求,更要清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而不是盲目的照本宣科,注其形而忽其实。建立监区心理辅导站是使工作重心下沉,进一步发挥基层民警咨询师作用的重要举措;突出对重点罪犯的个别化矫正,是使矫正对象明确,矫正活动富有计划和条理,矫正手段有的放矢,最大化地实现科学矫正罪犯犯因性问题的目标;加强对罪犯心理动态的分析研判,是为了掌握工作主动权,避免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陷入被动,也为了在矫治罪犯的过程中更具针对性。相信理清了工作思路,把握了工作方向,实践起来就应该事半功倍。

三是积极实践,实现心理矫治工作向监区拓展和延伸。监区是教育改造的根据地,是能最大发挥民警作用的舞台,所以心理矫治工作要想发挥更进一步的作用,必须向监区的拓展和延生,必须依靠基层民警的不断实践和辛勤付出。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也应逐步改变定位偏差,真正凸显“指导”作用,要鼓励和督促基层民警大胆实践,可以从“依葫芦画瓢”的阶段开始,在实践中总结,在得失中提高,最终将理论转化为实战能力,并形成自己的风格,从而不断提高民警对罪犯心理的洞察和管控能力。

四是完善机制,注重心理矫治民警的管理考核和激励。对心理矫治工作量进行考评。对民警咨询师在一定时间内做了哪些心理矫治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从而判定工作量。例如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次数、课时数;个别和团体心理咨询的次数;建立各类心理矫治档案的数量;在各类期刊杂志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数量等。对心理矫治工作质量进行考评。质量是衡量整个心理矫治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指标。可以通过心理健康教案评比、团体辅导的现场观摩评比,罪犯心理矫治前后的心理健康状况对比等手段对监区心理咨询师所做工作进行质量考评。重视评估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把考核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和价值导向来运用,按照考评结果实行奖优罚劣,坚持精神激励、政治激励、经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咨询师的优先培训,评优评先挂钩等挂钩,对咨询师进行荣誉感和成就感的刺激,提高监区心理咨询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王国昊江苏省溧阳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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