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效初显

时间:2012-08-01信息来源:衢州市司法局作者:

 一是注重基础,健全组织网络。以“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狠抓基层组织队伍建设,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工作者、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有效改善。县级司法局矫正机构执法人员保持在2人以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社区矫正工作者,工作者人数较往年有较大提高;司法所按要求为每名矫正人员建立了矫正小组,配置矫正志愿者。5名以上社区矫正人员的村(社区)全部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目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站达到244个。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通过组织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印发学习手册等方式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努力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的业务工作水平。据统计,上半年,该市共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学习培训14期,参训532人次,参训人员范围包括矫正办成员单位成员、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社工、志愿者等,真正做到学习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是统一档案,规范日常管理。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要求,对全市社区矫正档案进行了统一。将需要修改的表格进行了完善;对矫正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和分类;制作《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帮教考核情况综合表》,将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综合在一张表格上,减少了档案数量,又易于填写、查阅,大大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
  四是定期检查,强化监督指导。定期组织政法委、公检法等单位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县(市、区)及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年度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察院坚持定期专项检察与日常随时检察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检察,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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