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司法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教育

时间:2012-08-02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为喜迎党的十八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加强日常监管,日前,南充市蓬安县司法局巨龙司法所举办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

培训中,巨龙司法所所长讲解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提出相关要求:一是明确矫正内涵,转变服刑观念。向矫正对象讲解社区矫正的工作内涵,帮助教育改造的工作理念。同时,要求矫正对象转变观念,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必须接受刑罚处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是学习管理制度,加强守法意识。学习从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方面向矫正对象全面讲解了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并重点学习了《社区矫正对象须知》、《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以及《刑法》、《刑诉法》有关条文。要求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社区矫正中的学习、教育、管理、劳动等各项规定;三是密切沟通联系,提高改造效果。希望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鼓励其多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沟通,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及时向司法所反馈。明确社区矫正不是教育矫正对象做一个好的罪犯,而是给他们提供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帮助他们成为一个好的公民。

此次培训旨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及对自身身份的一个明确,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以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保障,促进社会稳定,同时以此学习会为契机,确保矫正人员能够按时、按规定接受矫正,并做好法律宣传和教育感化作用,使其成为社会和谐建设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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