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一站三平台”推进阳光驿站建设

时间:2012-08-10信息来源:台州市司法局作者:

        为进一步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提升帮教质量,台州市在仙居试点建设全省首批社区矫正“阳光驿站”示范基地,搭建“管理、教育、服务”三平台,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市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050名,今年1-6月份重新犯罪仅5人,比去年同期下降75%,“阳光驿站”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四项建设,搭建规范化管理平台。一是加强组织建设。阳光驿站示范基地由镇关工委、镇司法所牵头组织,镇党委成立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立“阳光驿站”办公室,下设法制宣传组、心理辅导组、文体组、技能培训组、帮扶关爱组,负责日常运转。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工作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加强对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工作;聘请心理咨询专家、志愿者、村干部驻站帮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兼结合的队伍格局。三是加强场所建设。阳光驿站依托村办公楼或村居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活动场所,建立规范的“七室一房一场”,设置法制教育室、科技教育培训室、心理辅导谈心室、图书阅览室、电教室、文体室、寝室和厨房。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阳光驿站”工作流程图,规范报到、登记、汇报、公益劳动、解矫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吃住、统一培训、统一教育、统一劳动。确立每月1次思想汇报、每月2次义务劳动实践制度,组织帮教对象参与清洁家园、关爱敬老院等公益活动。
  二、齐抓三类教育,搭建立体化教育平台。一是心理教育全程介入。建立二维度、三阶段的心理评估机制,即从社会危害性、适应性两个角度,开展初始评估、动态评估、解矫前评估工作;设立心理辅导室,定期组织心理专家提供咨询;建立心理矫正档案,作为考核奖惩、分类管理、请假解矫的依据之一,归入帮教对象个人档案;发动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老科技等“五老”志愿者与青少年矫正对象 “一对一”、“N对一”结对关爱,采用上门走访、视频访谈、见面谈心等形式,鼓励帮教对象走出心理阴影。二是科技教育快速跟进。设立科技教育培训室、电教室和图书阅览室,配备电脑、电视、电教设备为帮教对象提供科技教育平台,使他们迅速掌握科技设备的使用技能,提供学习知识的机会与平台。三是思想教育分类实施。入矫时,工作人员根据情况对其进行认知教育,开展适应社会模拟练习,促使其踏出融入社会“第一步”;在矫时,开展政治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及时掌握思想改造情况;解矫前,开展心理教育和谈话教育,针对其年龄、性别和思想改造情况进行心理测评和个案矫正。据统计,全市“阳光驿站”共开展各类教育3611人次,开展心理辅导3579人次,走访教育1555人次。
  三、健全保障机制,搭建综合性服务平台。一是建立“二合一”基地。利用村鞋业、服装、工艺品、来料加工企业建立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二合一”基地,组织帮教对象到企业帮工学习技能,并根据个人意愿,可就地安置就业。现全市共建立“二合一”就业安置基地14个,为9人提供了过渡性安置,帮助就业 32人次,就业培训94人次。二是整合“三方”资源。阳光驿站整合社会慈善团体、群团组织(妇联、共青团、残联等)、村两委和村办企业三方资源,建立“直通车”服务机制,为帮教对象提供报到登记、吃饭住宿、就业安置、劳动实践服务,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三是确立“四个一”服务目标。利用“二合一”基地和“三方”资源整合,建立政府、社会联动保障机制,为无家可归的帮教对象提供“第一餐饭”、“第一夜宿”、“第一次教育”、“第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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