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四个到位做好集中点验训诫教育活动

时间:2012-08-14信息来源:北仑区司法局作者:

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市、区“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提高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水平,为党的十八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宁波市北仑区社区矫正办通过“四个到位”,运用集中点验训诫教育活动这一载体,做好社区监管安全工作。   
  一、认识到位。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向矫治要质量,向监管要安全的工作理念,把监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集中力量,集中有效举措,把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作为压到一切的任务和自觉行动。
  二、工作到位。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点验训诫教育活动进行部署和安排,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活动的内容、工作的方式方法、工作的所要达到的效果等。要求以司法所为牵头单位,组织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点验训诫活动。通过点验集中活动,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及矫纪矫规意识,更加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新罪。内容做了安排。对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点验;结合本辖区监管情况以及社区矫正人员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进行集中训诫;现场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
  三、措施到位。严格点验活动的请假手续,由区矫正办统一审批,要求每位矫正人员签写保证书。各司法所充分发挥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巡查的力度和频率,加强对重点人员手机定位情况的检查和反馈,并确保点验率达到95%以上,教育率达到98%,未能参加活动的矫正人员书面请假率达到 100%。对发现无故不开机、或人机分离的,及时与辖区民警上门查明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好笔录,对当事人讲明违反矫正规定的法律后果,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实施警告等处罚,以维护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协作到位。建立了由公检法司四方到场的点验训诫协作制度。区矫正办联合公检法司组成检查组分赴各司法所指导和监督,做到全程监督和全程参与。点验现场,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均派工作人员出席。点验过程中,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名册对社区服刑人员逐一进行点验,对确有要事无法前来并事先请假的,由工作人员出示请假审批单交由检察人员查验;点验完毕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分别结合各自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督促他们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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