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收得下、管得住”,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帮助矫正对象尽快回归社会,西林县人民法院会同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成立社区矫正机构,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无缝对接。
连日来,西林县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对每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回访,详细了解他们各自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表现情况,督促他们严格遵守矫正制度,服从矫正机构管理,珍惜机会,改过自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回归正常人的生活。
截止8月中旬,西林法院累计向社区纠正机构移交社区服刑人员12人。目前已解除矫正7人,正在接受矫正5人,有效达到了改造罪犯和控制犯罪的目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韦梅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