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社区矫正机构驻法院工作室建设初显成效

时间:2012-08-16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为破解社区矫正衔接不畅的难题,避免发生“社区矫正人员已到法律文书未到”的滞后现象,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监管力度,严防脱管、漏管事件的发生,今年江东区司法局同区法院率先设立全市首个法院社区矫正工作室。至7月底,工作室先后接受法院委托的江东籍审前社会调查函11只,通过“一站式”服务,法院采纳率达100%,对其中适合矫正的户在人不在的顾某等3名社区矫正人员由法院直接送达到实际居住地实行矫正,对符合我区社区矫正徐某等5名矫正人员由居住地的司法所直接派人来到庭衔接,并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宣告相关手续。
  该工作室于2012年4月由江东区法院、区司法局以联合发文形式成立,5月正式挂牌并正常运行,相关工作人员由区司法局依托“人民调解进法庭”诉调衔接机制负责配备,隶属区司法局的日常管理、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业务指导,并建立法院与社区矫正机构之间的长效协作机制。工作室的主要职能是:一是实施预告制度,使社区矫正人员登记接收工作更加主动,有利于司法所及时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宣告等相关准备工作。二是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文书衔接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及时对需要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进行入矫前的教育训诫,做到接收与教育一步到位;三是建立入矫风险评估机制,通过评估问卷,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再犯罪风险评估;四是协助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及时形成调查报告,为法院审理过程适用刑罚提供参考;五是加强法官判后回访和随访工作,由审判法官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谈心,及时形成书面意见提供给工作室,为社区矫正机构正确把握对象判后心理动态提供有效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室进法院是江东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项创新举措,改变了法律文书传递“法院―司法局―各社区”的三站式路径,改由社区矫正工作室直接发送,大大缩短了文书传递时间,实现了社区矫正法律文书的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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