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县“三个率先”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时间:2012-08-17信息来源:宜宾市司法局作者:

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后,宜宾县司法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研究,在全市、全省率先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内部文书格式、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了宜宾县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形成了具有宜宾县特色的工作模式。
        一是率先出台《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宜宾县司法局以参与编写《社区矫正执法标准》为契机,研究制定出适应本县工作实际的一套执法程序,从社区矫正人员接收到解除全部工作流程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填补了在全国执法标准出台前,相关细化规定制度的空白,解决了工作程序中的疑问和难题,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二是率先制定《社区矫正内部文书格式》。在司法部制定20种《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基础上,宜宾县制定《社区矫正内部文书格式》,统一全县社区矫正内部文书格式。主要涉及适用社区矫正调查及审批、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签订监护协议、谈话、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扣分审批、分类管理考审批评、期满鉴定审批等。这些内部文书格式紧密结合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足以体现基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
       三是率先规范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下发了《关于印发〈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矫正档案、执行档案(副本)及其他工作档案〉的通知》(宜县司发〔2012〕75号),将档案分为司法所社区矫正矫正档案、司法所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司法所社区矫正其他工作档案,并将这三类档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统一明确,促进基层司法所档案管理标准化、明晰化、统一化,充分展示出基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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