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夫子也许有理

时间:2012-08-19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春秋时代的郑国有两条河,都从国都跟前流过,但遗憾的是,河上既没有桥,也没有渡船,老百姓过渡,不管冬夏,都得挽起裤脚深一脚浅一脚趟来趟去。当时在做宰相的子产,主管着国家的大小事务,他看到群众过河很辛苦,就常用自己的大小事务,他看到群众过河很辛苦,就常用自己的马车把群众接来接去,孟夫子对他的这种做法不以为为然,说他是“患而不知为政”。意思是这样的施行小恩小惠算不上懂得政治。孟老夫子的理由是:“岁十一月,徒杠成,岁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意思就是说,如果到了十一月,把行人过河的桥修好,到了十二月,又把车马过河的桥建成,人民就不会有过河之苦了。这样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比用自己的车子接送群众过河好得多。

孟夫子这样批评子产,因为子产当时不是“一般干部”,而是郑国的宰相,是关系大局的决策人物。如果说“一般干部”做些具体的好事应该说是值得称道的,但作为宰相这样“高级干部”的子产只是做一般的好事,没有在大政方针上的正确决策,就不值得称道。就像过河这件事,如果不是把桥修起来,光是偶尔用自己的车子接送群众是不可取的。何况作为子产来说,“焉得人人而济之,”不可能把所有的过河人都用车子接过来啊!

孟夫子对子产的批评,历来就有不同的看法。有人支撑,也有人同情子产。本人倒觉得,孟夫子强调为政者首先抓大事,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符合马克思主义“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工作方法和思想方法。

大约又过了一千五百年,孟夫子的信徒、北宋重臣、《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以同样的观点评述了唐德宗李适的一次“善举”。李适有一次打猎后到了百姓赵光奇家,适年五谷丰登、李适问他“百姓乐乎?”――生活好不好,赵答“不乐”,因为朝廷政策不兑现,赋税增加,“愁苦如此,何乐之有”,李适听后,指示地方免了他家的税。司马光认为,做为皇帝,到百姓家聆听疾苦,“此乃千载之遇也”。但他又同时指出:“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又安得人人自信于天子而户户复其徭赋乎!”皇上只能去赵光奇一家,免了赵家的徭赋,怎能把天下所有百姓家都走遍呢?司马光认为作为皇帝要从大政方针、改革吏治上为民造福,才是最主要的。

子产用自己的车渡百姓过河,李适免了赵光奇家的税,应该说他俩都是为百姓“力实事”这在那个时代,身为帝王将相,果能如此,已经很不简单了。比起那些“大事无德政,小事无善举,只知搜刮民膏的贪官污吏来说,是难能可贵的。孟夫子和司马光批评他们是把他们作为掌管国家大事的政治家来要求,才提出他们的如此“善举”,不过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现在我们提倡各级干部都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干群关系、党群关系。所谓实事,既包括子产用车接送群众过河、李适免除赵光奇家赋税那样具体的实事,又包括制定好政策,拿出好的办法,总结好经验,从而改变一个地区、一个方面的落后面貌、贫困生活这样更大范围的实事,这更是领导者首先要考虑的。从一点而及全局的思想方法,调查研究、解剖麻雀的工作方法,得益马克思的教诲,是我们共产党的福气。很可惜,子产也好,李适也罢,他们都不会有这样的水平。而时下的某些干部办实事,停留在子产、李适水平的人,也还是有的。因此,孟夫子对子产的批评、司马光对李适的评述,今天读起来仍很有意义。

“在其位而谋其政”。“位”与“政”是统一的。县长要主管全县的事情,市长要主管全市的饿事,什么是大事?什么是小事?必须分辨清楚,抓芝麻,丢西瓜,小法小善不少,大法大政不见,那可不是好县长、好市长。县长、市长参加一些具体的活动,如和清洁工人一起扫大街,和民警一起维护秩序,主要的目的在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以制订大政方针,指导全局,或以自己的行动影响群众,树立新风尚。如果不是这样,而像子产那样,那就是“在其位而不谋其政”,是惠而不知其政“。这便是我说孟夫子批评子产有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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