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未成年人关爱基金”。以财政划拨、社会捐赠、习艺收入计提等为主要资金渠道设立,资助对象主要为“三无”劳教人员、重大病患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如孤儿、留守儿童等)、所外试学人员以及成年在教人员需要救助的未成年子女。该基金自2008年设立以来,已累计资助45人次(其中1人获该基金资助考上了大学),资助金额达5万余元,以爱心助未教人员成长。
二、开展九年制义务教育。经过多方努力,2011年9月,省未教所依托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贵州省新芽学校”,正式将未教人员的矫治教育纳入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范畴,使身处特殊环境的教养人员能接受到与社会同等的义务教育,创造性地解决了未教人员因各种原因中途辍学和解教后求学无门的问题。近日,首届从“新芽学校”毕业的56名学员获得了由当地教育部门统一颁发的《初中毕业证书》,最大限度保障未教人员受教育权利。
三、推行适度劳动报酬制度。在突出生产劳动的习艺功能和矫治功能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适度劳动报酬制度,使积极参加习艺劳动的劳教人员能领到一份属于自己的“工资”。劳教人员可自主支配这份收入,甚至可将劳动所得报酬寄回家。这一制度能有效提高劳教人员参与习艺劳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劳动习惯和劳动观念,为顺利回归社会打好基础。据统计,该所自全面推行该制度以来,已累计发放适度劳动报酬近9万元,单人获得报酬最高的达到200元/月。
四、搭建解教就业平台。一方面,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如该所举办了电脑初级班、电工初级班、电子装配等项目培训,培训覆盖面达67%,获证率达100%),提高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生存能力,增加就业机会。另一方面,与合作厂方签约建立“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基地”,搭建就业平台。据统计,自2008年该基地建立至今,已有68名解教人员先后通过该渠道实现就业,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五、开展生日关怀“五个一”活动,让未教人员感受别样亲情。即每逢教养人员过生日,由中队安排“开展一次谈心活动,派送一份生日礼物,照一张生日纪念相,许下一个心愿,写下一句自勉词”,让远离亲情的教养人员能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促进思想稳定。
六、开展节日关怀“四个一”活动。即每逢春节、中秋节、母亲节等容易产生思想波动的传统节日,在全体未教人员中开展“打一次亲情电话、写一封家书、开展一次感恩父母行动、分发一份节日慰问品”活动。有效缓解教养人员的思乡、思亲情绪,培养他们爱国、爱家和感恩父母的道德情操。
七、开展结对帮扶。以非执法岗位民警为帮扶主体,以“三无”人员、孤儿、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顽危人员、重罪错人员等为帮扶对象,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定期开展个别谈话,对帮扶对象改造情况实行跟踪、动态管理,必要时启动联合帮教措施,增强个案矫治效果。
八、开展特殊亲情会见。对在教人员父母正在服刑(或服教),且本人思想稳定、改造表现好的,由本所与其父母所在监狱劳教单位取得联系,安排他们面对面会见,利用亲情感召的力量促进相互转化。自推行这一措施以来,省未教所已安排特殊亲情会见64场次,作为一项辅助教育手段,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九、举行“成人礼”活动。每年对在教期间年满18周岁的未教人员进行一次集体宣誓、签名等活动,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和洗礼,增强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深刻领会作为一个合格公民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状态跨入成年人的行列。
十、开展青春期教育。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发育特点,结合特殊场所脱离社会生活的实际,在开展九年制义务教育中,以课堂教学形式在未教人员中开展以性道德、性健康、性心理等方面教育,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性价值观,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