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象山县司法局以四个环节为切入口,注重工作有机结合,为社区矫正人员构筑无形监管与教育网,从而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7月,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5人,累计解除90人,目前在册矫正人员483人,无脱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也远远低于限制标准。
一是集中教育与分散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每位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时间分别不少于8小时”的规定,实施司法所组织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为主,村(居)组织服务为辅的公益服务模式。根据自身特长,村(居)自由安排辖区内矫正人员参加夜间巡逻、卫生清理等服务。截至目前,共组织集中教育1510人次,公益劳动1096人次,村居服务962人次。
二是日常走访与信息管控相结合。严格落实集中点验、劳动教育、每周巡查等制度,定期上门走访或电话随访,动态掌握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同时,充分运用社区矫正监管系统,对矫正人员实行GPS手机定位,并将其档案资料录入监管系统,进行全方位、全时段跟踪监控,每周分析其行动轨迹,摸索其出行规律,加强有效监管。目前,已将121名重点社区矫正人员纳入GPS管控。
三是分层教育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区别成年矫正人员和未成年矫正人员,防止“交叉感染”。对未成年矫正人员,本着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区分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特别是突出心理测评环节,聘请心理咨询师定期疏导他们生活的不良情绪,迄今为止已有11名未成年矫正人员接受测评。同时,对一些年老体弱保外就医的人员,采取定期打电话询问和不定期上门走访的形式开展帮教。
四是临时救济和推荐就业相结合。针对矫正人员中部分人生活困难、就业无门等情况,县局和各司法所多方协调,对符合条件的矫正人员提供办理低保、落实责任田、技能培训等措施。同时,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置社区矫正窗口,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就业推荐。截至7月底,已办理低保数2人,落实责任田数143人,提供技能培训数25人,帮助就业数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