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燕辉,男,1971年7月出生,四川省蓬安县人,大学文化,1990年参加工作,现任蓬安县司法局巨龙司法所所长。
梁燕辉同志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十六年以来,他率先垂范,用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全所同志的敬意,用出色的工作成绩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2010年6月,蓬安一村民张某在宝安市务工受伤残后,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三上宝安,千方百计查找工伤证据。有一次,因天气突变,忽冷忽热,他高烧40度,每天只能喝点稀饭充饥,同行的同伴见他已病得不轻,再三劝他在旅馆休息治疗,但他还是咬着牙,强撑着病体坚持一道工作。最后在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协助下为当事人讨回了30万元的赔偿金。
梁燕辉同志在工作上积极创新,敢为人先。为满足辖区群众和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他建立了首个“QQ法律服务室”,将自己的手机号和QQ号通过“便民服务卡”发放给群众,把QQ变成与辖区群众传递关爱和法律服务的联系工具,以快速、便捷的方式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送法上门、服务进家。为此,他的手机号和“法律服务QQ号”,成了昼夜忙碌的“法律服务热线”。目前,已向500余名流动人口和1300余名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QQ法律服务平台已成为司法所与群众的“连心桥”,成为为民解惑的“开心锁”。
法律援助工作事关民心。他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大力开展面向全社会提供法律援助,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面,热心帮助困难群众,维护广大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取得了一定社会效应。近年来,他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活动,共印制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利用会议、下乡、赶集日等时机,进行经常性宣传,使辖区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更深刻、更清析的认识。他办理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真正做到让受援群众沮丧而来,满意而去。今年4月,巨龙镇村民陈某在本地一建筑工地务工时,不幸坠搂身亡。死者亲属数次找施工单位协商解决未果,准备群体性上访。得知情况后,他主动介入,通过法律援助,施工单位赔偿丧葬费、抚恤金、工亡补助金等50万元。近三年,他累计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300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近10万元,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梁燕辉深知对他们的帮教及监管,事关社会安宁稳定的大局,是司法所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为做好安帮及社区矫正工作,应对他们不离不弃,坚持做到用一片真情打动他们,感化他们。近年来,梁燕辉用一颗温暖的爱心,融化了上百名“释解”人员及矫正对象冰冷的心,用真心唤回他们的自尊自爱,为他们辅平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道路。目前,无一人重新犯罪,使他们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睦坝乡任某5年前由于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2011年1月,任某刑满释放后回到家,望着空荡荡的房屋,看到周围人们异样的眼神,想起亲戚朋友的躲避,顿时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梁燕辉主动找到任某,与他促膝谈心,安慰他,开导他: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并帮助他争取到500元临时生活费以解其燃眉之急,还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介绍他到附近一家工厂上班。任某解开了心结,十分感动,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
作为一名县政协委员,梁燕辉深知这份职务的重大和神圣,他利用基层司法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教育”之职能,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就老百姓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在每年的政协会上,他都要提出十条以上高质量的委员提案。如在今年政协会上所提出的“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与对策”的提案,这份提案引起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真正起到了一种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他十六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努力工作,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将全部感情倾注在了他所热爱的基层司法行政事业上,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认真履职尽责,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普遍认可。2011年9月,他负责和领导的巨龙司法所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他个人先后被评为南充市人民政府 “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南充市委、市政府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南充市委、市政府 “南充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南充市委政法委“全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个人”,2010年6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11年12月被人社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梁燕辉同志为人民服务的足迹正在向前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