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落实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专项救助金

时间:2012-08-31信息来源:浦口区网站作者:

为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扶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提高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成效,浦口区司法局经与全区各镇街沟通一致,研究制定了《浦口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临时救助金管理实施细则》,使全区特殊人群管理中的临时救助问题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的轨道。

此次制定的细则规定:由区司法局每年拿出2万元,各街(镇)分别拿出0.5万元,共计7.5万元作为年度专项救助资金。资金全部用于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三无”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中有患危重疾病、遭遇人身意外伤害或遭遇突发性意外事件;正在就学的未成年社区矫正或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子女因生活特别困难面临失学辍学等两类人员本人及其家庭,进行每次标准为400元-1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

特殊人群临时救助金的制度化管理,在彰显党和政府对特殊群体帮扶关爱的同时,必将有效预防和减少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有效消除社会潜在不稳定因素,为全区经济社会平安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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