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监狱事业的发展,一大批有志青年陆续走上监狱工作岗位并成为监狱执法工作的重要力量,已逐步成为推进和创新监狱工作的生力军。因此,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监狱青年民警的思想动态特别是他们的责任意识和责任心现状,有助于监狱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和引导,以不断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和执法能力,为监狱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当前监狱青年民警责任心缺失的主要表现
监狱青年民警队伍整体上呈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他们思维活跃,价值观多元,有较强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他们关心监狱发展,关注自身发展环境,能履行岗位职责,愿意为教育改造罪犯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自已的努力。与此同时,他们在责任意识及执行力方面又与监狱工作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
(一)工作懈怠没激情。青年民警刚进入监狱工作时充满热情和期待,希望能在监狱工作中有所作为以实现他们的自身价值。但随着对监狱工作环境的熟悉、较频繁接触面对特殊群体及其阴暗面和时常陷于处理罪犯日常琐碎事务之中,加之现实的工作并没有想象的顺利和轻松,有的青年民警心理出现较大落差,工作热情较刚参加监狱工作时明显降低,总有怀才不遇生不逢时之感,工作能力体验和个人成就体验下降明显,表现为情绪低落,上班无精打彩,工作拖字当头,把问题留给他人,有较为明显的懈怠心理。
(二)逃避困难找借口。“我对这方面的工作以前没做过,做不来。”“我没有能力做这方面的工作。”“这个问题交给他做,他比我做得好。”……相类似的“做不来,没有经验”等声音不论在基层监区还是职能部门都不时听到,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三不”现象成为有的青年民警责任缺位的有力注脚。怕承担责任拒绝任务的心理反映出有的青年民警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缺失和执行力低下,缺乏敢于接受新任务挑战困难的勇气。
(三)抗压力差缺敬畏。现在多数青年民警的成长环境较为优越,缺少磨练,使多数的青年民警抗压能力较差,心理较为脆弱,表现为受不得半点委屈,遇到工作挫折就失去工作热情,遇到问题不冷静,易把情绪带到管理罪犯的行为之中。有的青年民警缺乏职业操守,纪律意识、廉洁意识不强,自我约束能力差,甚至有的未能抵挡住金钱诱惑触犯法纪被查处。
(四)角色定位有偏差。有的青年民警对自已的角色认识模糊,表现在对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不清楚,对自已在监狱执法工作中所处的位置和作用认识不清,身在其位却不谋其政。有的青年民警自我评价和职业发展期望过高,过于追求高收入、高职位,对于如何做好现有岗位工作缺少热情和信心,不安心现有岗位工作。
(五)服从协同意识差。监狱青年民警大都是出生于80后的独生子女,他们的服从意识和协同意识相对较弱,在工作上表现为有时不服从领导安排或不听从其他民警的善意见和指点,固置己见,存在交流障碍,相互沟通协调能力弱,团队意识不强。
二、监狱青年民警责任心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特殊的职业环境弱化了青年民警的责任意识。绝大多数青年民警在一线的基层监区工作,他们除了担负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罪犯的任务外,还承担组织罪犯生产的繁重压力。长期相对封闭的工作环境,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枯燥的工作方式,繁重的工作任务、不断变换的角色冲突,以及高压力、高风险的职业环境,使青年民警很容易产生焦虑、厌烦、抑郁、暴躁等消极情绪,这些消极情绪直接反映到职责履行上,直接影响执法的公正性,使青年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打折扣。
(二)较低的职业认同降低了青年民警的责任感。由于监狱工作不为社会所熟悉,社会大众对监狱警察的认识还停留在“狱卒”的认识层面,来自社会认同较低。加之青年民警思维活跃,习惯于选择优于自已的参照物来进行横向比较,当他们费心尽力地考入到监狱工作后发现监狱警察是一支纪律鲜明、服从上级安排的特殊职业,个人无法伸展拳脚,与自已所期望的目标有较大的心理落差,片面的认为监狱警察的职责就是看管犯人、惩罚犯人,对监狱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认识不到位,有的甚至警察身份意识淡化,警囚界线不清,价值观错位,执法行为出现偏差,维护正义的责任感降低。
(三)特有的监狱亚文化干扰了青年民警的责任价值取向。一是在监狱民警中存在的亚文化对青年民警的责任价值取向产生影响。有的长期从事监狱工作民警持多管多出事、少管少出事的心态,工作只求过得去,失去工作热情,这种处于职业倦怠的情绪对青年民警有一定的潜移默化作用,影响他们责任价值取向。二是罪犯亚文化干扰青年民警的责任价值取向。由于青年警察整天与罪犯接触,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其社会阴暗价值观的影响甚至传染,使有的青年警察对现实失去理性的评价,把“现存的”当成“合理的”,把手中的警察权力蜕变为可以交换的商品,把手中的警察权力变成为利益增值的资本,在“人之常情、情面难却”等心理驱动下而丧失心理防线,搞权钱交易,人情执法、关系执法,责任价值取向出现偏差。
(四)不科学的考评机制影响了青年民警的责任评价标准。近年来,监狱结合自身实际,对民警绩效考评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对青年民警责任价值取向起到了一定的导向作用。但由于考评模式缺乏层次性,内容过于粗放,标准过于抽象,考评方式缺乏客观性,特别是在实际考评中,对工作实绩考评体系不健全,不注重执法过程的考评而只唯结果论,民警的实际工作成绩不能客观评价,实际上是过于倚重民主测评的方式和结果来考核和决定民警的晋职晋升,使青年民警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搞好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上,他们的工作热情逐渐消退,责任心随之淡化,影响了绩效考评应有的评价、引导、激励等实际效能的发挥。
三、提升青年民警责任心的路径选择
(一)强化责任文化建设。价值观是一个人责任心的起点,也是一个人能力发挥的方向,可以说,正确的价值观是责任心建设的原动力。对此,应不断加强责任文化建设,营造责任文化氛围,以提升青年民警的责任心。
1.加强对青年民警的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期以来,监狱机关形成了具有鲜明职业特色的警营文化,“忠诚、敬业、严明、廉洁”已成为监狱民警的职业道德要求和核心价值追求。对于青年民警,要通过不断强化核心价值观教育来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自觉践实核心价值观的自觉程序。当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成为他们行动的指示器和风向标。
2.加大对青年监狱民警责任感的培育力度。责任感是指个体对自身在社会中所应承担的分内之事和没有做好分内之事应担当责任的一种道德意识和情感体会。责任感作为个人的情感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左右和决定着个人行为的取向。对于监狱警察,其职业性质决定了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才能“镇得住坏人,帮得了百性,管得住自已”。为此,一是要教育青年民警爱岗警业,立足岗位,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使他们树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理念;二是要教育青年民警做勇于担当责任的执行者。面对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推卸责任,不逃避责任,树立正确的责任观。
3.加强对青年民警角色意识教育。角色是对群体或社会中具有某一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待,不同的社会角色有不同的道德期待,不同的社会角色有不同的角色伦理要求。由于监狱警察有着特定的权利,承担着特定的责任和义务,社会对监狱警察的角色形象有更高的期待和道德要求,明确其角色是履行其职责的前提条件。因此,要加强对青年民警的警察角色意识教育,引导他们明确角色价值取向,认清自已职业在社会和谐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选准角色定位,认清自已的岗位和所处的位置,做到“干一行,受一行”,“心在其位,身谋其政”,真正使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和责任价值取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好分内之事,行好正义之举,做法律的捍卫者和维护者。
4.丰富责任文化内涵。要营造“船文化”氛围,使包括青年民警在内的广大民警树立主人翁意识,把监狱事业的发展与个人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齐心协力,同舟共济”的新时期警察责任文化,充分发挥责任文化在增强青年民警凝聚力、使命感和归属感的积极作用。
(二)注重责任能力培训。执行力源于责任心。要提高青年民警的履职能力,关键要靠增强他们的责任心,要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就需要加强对他们的责任能力培训。
1.把责任能力培训融入到日常管理之中。提高青年民警的责任能力,关键是要把责任落实到位。可能通过引入企业“日事日毕,日清日高”的OEC管理法则,要求青年民警对当天工作中的问题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地进行处理,防止问题积累,确保工作责任的真正落实。通过加强管理,潜移默化地培训和巩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
2.把责任能力培训融入到专业培训之中。工作就是战场,承担责任总是带着失败的风险,只有不断提升能力,才能勇敢地面对责任。因此,在对青年民警的责任能力培训中不能就责任讲责任,要把对青年民警的业务技能培训纳入到责任能力培训体系之中,要针对他们业务技能上的不足加大培训力度,真正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补齐能力上的“短板”,不断提高他们落实责任的本领和能力。
3.帮助青年民警掌握有效落实责任的方式方法。对于青年民警来说,有了责任意识还远远不够,最为关键的要把自已的责任落实到位,但落实责任也要讲注方式方法,否则会产生心有余力而力不足的状况。为此,要从有效落实责任方式方法方面加强对青年民警的培训,如发挥老民警的传、帮、带作用,如引导青年民警把每个时段的工作目标按照轻重缓急制订工作计划,列任务清单等方式,使他们忙得有章法,忙得有重点,使他们养成有效落实责任的良好习惯。
(三)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国际航空领域有一个“海恩法则”,其大意是说每一起重大飞行安全事故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点滴小事酿成大事故是“海恩法则”给我们的启示,事实也证明,发生在监狱的安全责任事故,都与因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岗位职责不健全有关。对此,要提高包括青年民警在内的广大民警的责任心,首先要明确岗位职责分工。“明责”是履责、验责及问责的基础,也是责任体系建设中最根本的前提和保障,因此,要以责任理念为指导,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制作监狱岗位职责和权限工作指导书,明确划分和分配岗位职责,把工作职能和工作责任细化和量化到每一个岗位,实现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与岗位人员“无缝对接”,做到职能清晰,责任明确,解决“由谁负责”的问题,从源头防止责任推诿。其次要细化工作流程。由于监狱工作特别罪犯管理工作繁杂琐碎,每一项执法工作都需要不同岗位的民警共同完成,岗位之间、民警之间的关系就犹如一台高速运转机器相互咬合的齿轮,形成了“责任链”的关系。因此,在解决“由谁负责”的基础上,还必须着重解决“怎么负责”的问题。如监狱的基础执法工作――计分考核工作,应规定细化考核程序及相应程序上民警的权限和时限,以确保对罪犯的计分考核及时、准备,使青年民警行走在监狱设定的轨道上,做监狱安全卫士。
(四)完善责任评价机制。一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著名管理师德鲁克认为“责任保证绩效”,还有人认为“绩效是看得见的责任”。对此,监狱应在绩效考评中针以青年民警责任心现状,将业绩考核、能力评估、态度评价、潜力预测纳入绩效考评内容,通过适时、适度和适频的考核,综合运用绩效考评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培训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变“要我干”为“我要干”,通过“量化责任”,真正使青年民警通过提高工作业绩把责任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在通过正面激励的同时,也要对违反监狱民警“九不准”,《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的不负责的行为,根据《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采到负激励方式,如考评扣分、批评、诫勉谈话、离岗学习、问责和纪律处分等手段,迫使责任心较差的青年民警规范自已的行为,履行自已的责任,增强其责任意识。
(五)建立和谐的责任群。让青年民警融入到整个监狱团队,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是提升青年民警责任能力的重要途径。为此,在监狱要以监区或科室为团队,建立起每一个民警都负有帮助他人的责任,同时也享有其他民警帮助的自已的权利的“责任群”,形成具有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团队,为青年民警成长提供良好的氛围。同时,要有针对性安排责任心强的民警与青年民警交朋友,结对子,加强交流,分享成功的经验,一起总结教训,使他们更快的融入到团队之中,在和谐责任群的工作氛围中养成“补位”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不断增强他们的责任能力。
参考文献:
1.杨宗华.《责任胜于能力》[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