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假释适用在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监管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白湖分局结合当前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依法推进假释适用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明了依法推进假释适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组织领导工作要求作了说明。《意见》就推进当前及今后假释适用工作突出强调三点:一是规定了适用范围和条件,包括优先适用、从严掌握、一般不适用和不得假释的情形,其中过失犯和老病残犯优先适用。二是在程序上实行“三级预审制”:即在上报上一批次减刑、假释卷宗时,需逐级提前预审下一批次拟提请假释情况,具体做法是内设监区(分监区)摸排,监区初审,分局业务部门复审后再启动正式程序。三是在要件上落实“三书”制度:即提请假释前,必须征求罪犯假释申请书、假释罪犯亲属担保书和社区矫正机构假释综合评估意见书。
目前,白湖分局各监区正迅速着手开展前期摸排、初审工作。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新闻中心 丁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