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矫正评估预警,又避免一起漏管

时间:2012-09-12信息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作者:

“建立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评估预警机制以来,我们科的工作量明显增加,可以说风险预警防范无处不在,稍有麻痹松懈就可能出现脱管、漏管的违法情形,几个月下来,每个人都快炼成火眼金睛了……”近日,记者到金湖县检察院采访时,该院监所科的同志这样说。 

今年7月底,金湖县检察院在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岳某进行入矫风险评估时,发现岳某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方,岳某又是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综合岳某犯罪情况和其他个人情况,评估认为岳某存在脱、漏管的风险较高。于是,该院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从中发现,县法院对岳某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后,并未按规定与其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交接,也未向司法行政机关送达执行文书,致使岳某本人未及时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对此,该院当即向县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法院接到纠正违法通知后,带着岳某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了现场交接,并当场送达了执行文书,一起可能出现的漏管情形得到有效避免。 

据悉,今年来,该院将建立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评估预警机制作为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工作项目,从加大对社区矫正不稳定因素评估预警,加强对矫正对象入矫风险评估预警,强化对矫正质量评估预警的“三项”评估预警入手,主动出击,深入社区、街道、乡镇走访调查。依据对矫正对象综合情况的评估和风险预警等级,将原来每半年一次例行检查调整为实行较高风险等级随时访,一般风险等级及时访,重点对象重点访。 

自该项目实施以来,该院先后对51名新入矫对象进行了入矫风险评估预警,对10名矫正对象进行了矫正质量评估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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