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外的鸿雁传书

时间:2012-09-20信息来源:铜都晨刊作者:

2012年9月18日,当又一封来自庐江监狱的信件被送至铜陵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文生手上时,我们由此揭开了一个“青春有悔、法外容情”的真实故事。而故事的主人公,一个是潜逃了10年的命案逃犯,一个则是将其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楚门镇抓获归案的侦查员李文生。

因妒生恨酿惨祸

2001年3月22日晚9时许,家住铜陵市郊区铜山镇的张某(男,汉族,高中二年级文化,1970年8月13日出生),在家中饮酒后想到曾与自己谈过恋爱的丽丽(化名)当晚在厂里值班,遂来到值班室找她,正巧碰到丽丽与其男友朱某某在一起。张某一时妒火中烧,借着酒劲与朱某某发生扭打。张某感觉在扭打过程中吃了亏,跑回家把情况告诉了其父张某某,随后父子俩各拿一把菜刀出门,行至该厂遇到刚下班的丽丽和朱某某。张某和其父张某某两人持刀冲上去对着丽丽、朱某某头部猛砍数刀,致两人受伤后逃离现场。后通过鉴定,丽丽为重伤,朱某某为轻微伤。次日,张某某被主办该案的郊区分局刑警大队抓获,张某潜逃外地。随后,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网上追逃。

一朝被擒悔莫及

时间飞逝,铜陵公安始终没有放弃对张某的追捕,对任何蛛丝马迹都高度重视。多年来,郊区公安分局干警先后数次前往遵义、铜仁、安顺、安庆、池州等地进行追捕,均未果。2010年3月,全省命案积案攻坚会战打响后,郊区分局再次将此案列为主攻案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专案组,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文生专门负责此案的侦办。

历时一年多抽丝剥茧的侦查,历时一年多的辛苦奔波,2011年5月31日,专案组终于在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楚门镇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当时,张某已经在当地娶妻且有了一个8岁大的女儿。张某得知自己当年深爱的女子丽丽并未死亡时一阵狂喜,可在得知她眼睛已瞎了一只且面容尽毁时,他蹲下身子抱着头流下了忏悔的泪水,表示不管受到何种处罚都能接受,并真诚希望能向受害人弥补自己当年的过失,哪怕一点点,也能够让自己心里好受些。“十年来,我终日忏悔,不敢与家人联络,现在终于解脱,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张某说。

押解途中结情谊

在抓捕张某时,细心的李文生副大队长发现张某家中存放了大量古典书籍,且挂有很多书法作品。李副大队长由此判定,张并不是一个穷凶极恶之人,对自己当年一时冲动所犯罪行应该已经深感后悔,因此与专案组商定加强对张某的教育。

押解途中,专案组成员始终坚持与张某同吃同住,在人格上尊重他,就连抽烟也不忘递上一根给他;一路上将受害人多年来生活的不易反复叙述给张某听,从灵魂深处进行感化。张某被押解回铜后,对李文生说了一番发自肺腑的话:“被抓捕以后,特别是得知丽丽不愿再见我一面、不接受我的道歉后,我一直有轻生的念头。但你们没有把我当作犯人,而是把我当成朋友真诚相待,对我太好了。如果我在半路死了,就真的害了你们了,与你们一路相处的日子我终身难忘。”而一路行来,李文生也发现张是一个有思想、有才华的人,对自己所犯罪行真心悔过,为他因爱生恨一时冲动犯下大错深感惋惜,因此再三叮嘱他一定要服从看守所管理,到了劳改农场更要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家与亲人团聚。

后来,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送往庐江监狱服刑。

鸿雁传书法外情

2012年2月,因公受伤在家休养的李文生收到了张某从庐江监狱寄来的第一封信。信中,洋溢着张某对年迈父母以及年幼女儿的挂念之情。李文生副大队长知道这样的情绪是很不利于安心劳动改造的,立即提笔给张某回了一封信,再三告诫他,只有安心改造,才有可能获得假释和减刑的机会,才有可能回报父母,再享天伦。

2012年5月,张某寄来了第二封信说:他很意外李文生副大队长竟然会给他回信,且语言真诚,字字恳切,他非常感动,今后,要真正把刑期当学期,锻炼自己,不断提高……信中,张某还期盼:但愿他日重逢时,相聚煮酒话人生。

收到这封信,李文生副大队长这才真正放下心来,他提起笔来回信:真心改过终不迟,早出囹圄享天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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