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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从审视个别教育工作中客观存在的一些不良状况出发,分析了个别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个别教育工作需要扬弃、创新和提高的总体思路,力求对个别教育工作的开展有所参考。
关键词:个别教育 审视 省思 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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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监狱罪犯的个别教育工作,在教育改造罪犯中起到攻心治本的作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改造罪犯的传家宝。但是,目前这一行之有效的“传家宝”是否得到了发扬光大?是否能适应当前教育改造工作的发展?是否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仍是值得深思和再思考的基础课题。
一、审视:个别教育工作一些不良状况仍客观存在
笔者和一位老同志聊天,老同志直言不讳地指出“当前最大的安全隐患是个别教育工作弱化”,对此本人不敢妄下定论,但个别教育工作中客观存在的一些不良状况确是值得关注的。
(一)急功近利思想,制约着个别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监狱,同样受社会上诸如功利现实思想、浮躁急功行为等负面因素的影响,不能很好地静下心下功夫、求实效,来做好个别教育工作。具体表现在:一是认为监管安全有指标可套,生产效益有数据可查,而个别教育工作既看不见,也模不着,更无相应回报率可言,是纯粹耗费时间和精力的“良心工作”,尽可以少做或不做。二是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客观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缺少目标性、系统性、剖析性,事实上已成为就事论事、被动应付的“消防工作”。三是个别教育工作相对于监禁管理、生产劳动,其指标较软、缺乏刚性,考核检查周期长、难度大,还可以造假编造,应付考核和检查。四是作为个别教育对象的罪犯,同样从得到考核分数获得减刑、假释的功利目的出发,改造围绕考核转、围绕民警转,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具有欺骗性、伪装性,也影响着个别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教育方法单调,难以适应当前日趋复杂的犯情
当前,监狱押犯成分越来越复杂,监管改造形势越来越严峻,内容空泛化、手段单一化的个别教育方法已不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造罪犯的现实需求。具体表现在:一是个别教育工作沿袭统一模式化教育的强制性灌输方法。强制性灌输方法同样是必不可少的,但它适用于大班点名、“三课”教育等公共场合。至于个别教育工作则应该因人施教,多采用引导、倾听、探究、沟通的方式方法,否则个别教育工作将失去其效力。二是以人为本的主体性、个性化教育尚欠缺。每个罪犯个体、生活环境、成长史和犯罪经历都千差万别,每个罪犯的危险程度、恶习程度和改造难度也都不可能类同,所以个别教育工作应从个体差异出发,制定不同的方式方法,不可能采用标准统一的个别教育工作方式。三是对押犯构成的复杂化认识不足。随着社会的发展,涉毒、涉黑、涉恶等重大、恶性暴力犯罪逐渐增多,同时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职务犯罪也在增多,高智能的罪犯犯罪群体正在形成,这将大大增加个别教育工作的难度,如果对此发展变化认识不足,个别教育工作势必缺乏针对性、时效性,教育效果也不能达到预期。
三、民警经验不足,给个别教育工作增加了不确定性
近年来,新招录民警较多,且大都分布在个别教育工作的第一线。他们以“三门”(从家门进校门,再进监狱机关大门)干部居多,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的积累明显不足,无疑增加了个别教育工作有效性的难度。具体表现在:一是个别教育意识不强,不愿意多做耗时费力的艰苦细致的教育转化工作。客观上存在“重管理轻教育、重集体教育轻个别教育、重形式创新轻内容拓展、重主观评价轻客观分析”的现象,造成了某种程度的个别教育工作弱化。二是专业化程度不高。个别教育工作是一门“特殊园丁”的艺术,需要必要的经验积累和人生沉淀,更需要掌握一定的了解人、引导人、转化人、治疗人的心理学知识。对此,与要求还存在差距,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三是投入的精力远远不够。现在基层民警的警力、精力大都放在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和生产经营工作上,能静下心来做深入细致的个别教育工作的精力确实太少,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管代教、以训代教、以罚代教的现象仍大量存在。
二、省思:个别教育工作的必要性仍不容置疑
当前监狱物防、技防水平不断提高,对罪犯的控制力和高压态势已非昔日可比。现在个别教育工作,要不要象新中国传统管教史上如此重视?答案是肯定的。
(一)个别教育工作是降低重新犯罪率的有效途径
“首要标准”的提出,明确了监狱工作的努力方向,改造质量已成为衡量和评价监狱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标杆,而个别教育转化工作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的有效途径,具体表现在:一是攻心治本作用明显。个别教育工作通过与罪犯短兵相接、直面剖析、全面攻心,促使罪犯了解自我、扬长避短,其治本作用是其它任何形式都不能替代的,也是无法替代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对个别教育工作都只能发扬光大,而不是忽视和抛弃。二是情感激励效果显著。情感是影响人们行为最直接的因素之一。个别教育工作可以通过以情感人、以情动人、以情待人,增强民警职工与服刑罪犯的情感联系和思想沟通。罪犯服刑时,能调动其改造积极性,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刑释后,仍能使其感受人间的温暖,正确对待人世间的炎凉,夯实重新做人的情感基础。
(二)个别教育工作是实现“要我改造”向“我要改造”转化的有效举措
罪犯改造是强制的、被动的,如何化被动为主动,和风细雨的个别教育工作就是实现转化的有效举措,具体表现在:一是为罪犯乐于接受,能实现潜移默化。个别教育工作尊重罪犯间的个体差异,对罪犯改造给予深切的人文关怀,更加关心罪犯的命运,更加人性化,也更为罪犯乐于接受,从而逐步实现“要我改造”向“我要改造”的思想转变。二是双向互动与平等交流,可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个别教育工作是民警和罪犯双向互动式的教育教学,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双方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之分,能引导罪犯深挖犯罪根源,促使罪犯积极思考人生规划,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教育转化工作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二)个别教育工作是掌握“犯情动态”的有效手段
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的主要着力点是掌握犯情动态,并根据犯情动态制订有的放矢的监管措施。而犯情称之为“动态”,就说明它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每天都有新情况、新问题,甚至新危险产生,如何时时刻刻掌握正确的犯情动态,个别教育工作就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手段。具体表现在:一是可以比较清楚地掌握个别教育工作对象的思想动态、行为习惯、性格脾气、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第一手材料,并将其同档案材料相互对比,使掌握的该犯犯情更真实、贴切和实际,由此更可以科学预测其犯情的发展轨迹和可能影响的主要因素,并制订相应的管控、教育方法。二是可以了解掌握他犯或某一群体罪犯的犯情动态。公安办案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深入群众,寻找、筛选、鉴别线索,找出破案的突破口。同样我们掌握犯情动态,也可以通过个别教育工作,了解、筛选、鉴别该犯反映或提供的犯情。个别教育工作对象不经意间的表露或不连接的一些片断,对我们正确掌握犯情动态无疑都是有益的。
三、再思考:个别教育工作的深化仍任重道远
个别教育工作,前辈和现今的同仁们都有很多成功的经验积累和工作总结,也有很多的成功范例。但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继承中求创新,积极吸收和借鉴先进的理念和技术,不断增强个别教育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不断深化和发展个别教育工作的内涵。
(一)扬弃
个别教育工作,我们经过几十年的摸索,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和技巧,也存在较多的不足和误区。对此,我们既要继承和发扬其精华,也要弥补和抛弃其缺陷。
1、“扬”的部分,主要有“讲究实际、因人施教、把握时机、说服引导”这方法方面的概括,也有多倾听、多探究、多互动,讲求沟通的技巧方面的总结。
方法方面的讲究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