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言 施为飞)韦椿(化名)因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11年7月6日投送南通监狱服刑。韦椿成为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江苏监狱系统在押犯中第一个被限制减刑的服刑人员,根据新刑法规定,即使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得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也至少要22年。
新刑法调整内容涉及的服刑人员将面临着更长的刑期,极易对前途失去信心,产生悲观绝望心理,再加上他们犯罪本身的恶性程度和危害性,有的服刑人员可能会破罐子破摔,甚至铤而走险,出现脱逃、行凶、自杀、暴狱等行为。这对监狱管理工作,特别是对重型犯的关押能力和管理模式带来了新的挑战。这样的认识与观点也早已在司法部高层形成共识。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起,司法部就由部监狱管理局牵头规划高度戒备监狱建设,江苏成为全国第一批推进高度戒备监狱(区)建设的省份之一。
9月16日,来江苏监狱调研工作的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专程赴江苏高度戒备监区建设单位――龙潭监狱进行调研。在详细听取了江苏监狱管理局关于筹建高度戒备监区建设的情况汇报,了解了高度戒备监区的规划及建设进度后,张苏军对江苏推进监狱分类建设、强化服刑人员分类管理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就高度戒备监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来源:江苏法制报)